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长期储蓄,它是为建立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形成稳定的住房资金来源,促进住房资金的积累、周转和政策性抵押贷款制度的建立,转换住房分配机制,提高职工解决自住房的能力等而在全国建立和推广的一种新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性住房储蓄,在职工工作期间,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均应按照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归集,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所有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以及三资企业中方员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
按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工资额按国家统计局的规定计算,缴交率一般由当地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各地均有不同规定。如北京为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提高可适当调整,到"九五"期末,交存率达到不低于职工月均工资总额的10%。上海为职工本人和单位各为6%。
(二)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来源
1、从住房折旧和其他划转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经财政部门嫁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中央企业由财政部派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
2.行政、事业单位由住房资金划转中解决,不足部分,全额预算的单位由财政预算拨付,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在财政预算和单位自有资金中解决。
3.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比照企业开支渠道列支。
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一般按法定半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并于每年6月"日按上年7月1日铰行挂牌利率结算,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职工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家庭购买、建造自往往房及家庭自住住房大修理支出和支付超过家庭工资总额收入5%部分的房租支出。申请用住房公积金购、建住房或对自有住房大、中修的职工及其配偶,应向其所在工作单位提交有关证明,并经单位审核,由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后,支取人持该申请书到当地主管住房资金管理的部门支取。因住房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总额5%,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的,由承租人在每年一、二月份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由承租人所在单位依据该承租户上年家庭工资总额和所交房租核定出超过5%的数额,超出部分可由承租人及其家庭同住职工分摊。由分摊人持各自的支取分割单,到所在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于每年三、四月份支取。分摊人中的离退休职工,可按规定向其工资发放单位申请房租补贴,补贴额最高不超过家庭同住职工平均分摊的数额。补贴资金从单位的住房基金中列支。职工退休、离休、离职或出国定居时,可由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金橱;调动工作时,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转入新单位该职工名下侦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和顺序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抵押贷款;职工自住住房修理贷款;城市经济通用住房贷款;单位购买、建设住房抵押贷款;在满足上述支付需要和安排以上贷款后,其余额可用于购买国债。
1.使用人向往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使用申请;
2.管理机构根据住房公积金使用规定及年度使用计划和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交纳憎况,审查贷款申请;
3.委托银行按有关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出的使用人(或单位)进行资信审查,确定是否给予贷款;
4.办理贷款手续并按期回收贷款。
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等有关具体规定,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计划和财务收支预决算,实施对住房公积全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监督。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归集、支付、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职责为:
2.督促会单位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
3.合同有关部门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
4.审查公积全使用人(或单位)的使用申请;
5.监督委托银行按协议办理住房公积金存贷款业务;
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核定后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住房公积金的存贷簿金融业务,由当地人民政府按中国人民银行定委托指定的银行办理。受托银行要按照委托协议的规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报送报表和交割凭证,接受住房。
1、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规定,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一种长期住房储金。主要覆盖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存入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其主要用途在于帮助职工建造、购买、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简单来说,住房公积金就是职工为解决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种个人储金制度。企业和个人分别按一定比例缴纳,形成专款专用的个人账户。在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使用公积金作为支付资金的一部分,减轻购房负担。同时,公积金的利息收益也归职工所有,进一步提高其使用价值。
3、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根据不同地区和单位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通常,企业和个人需要共同分担缴纳责任,具体比例由当地政府或企业自行规定。缴纳的金额会定期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随着工作时间的积累,公积金账户的金额也会逐渐增加。
4、在使用公积金时,职工需要满足一定条件。例如,购买自住住房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住房必须符合政策规定。公积金的使用方式包括直接提取、贷款等形式,为职工提供了便利的住房解决方案。
5、总之,住房公积金是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种个人储金制度。通过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形成个人账户,用于自住住房的建造、购买、翻建或大修。公积金不仅减轻了职工的购房负担,还提供了便利的使用方式,成为职工住房解决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