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根据缴存基数的不同分为5档,分别是:
1.第一档:缴存基数不超过2766元;
2.第二档:缴存基数超过2766元,但不超过5531元;
3.第三档:缴存基数超过5531元,但不超过8287元;
4.第四档:缴存基数超过8287元,但不超过11044元;
5.第五档:缴存基数超过11044元。
具体来说,每个档次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固定的,当前标准是单位缴存比例为12%,个人缴存比例为10%。下面是每个档次缴存金额的具体计算方法:
1.第一档:单位每月缴存金额不超过331.92元,个人每月缴存金额不超过276.60元。
2.第二档:单位每月缴存金额超过331.92元,但不超过663.84元,个人每月缴存金额超过276.60元,但不超过553.20元。
3.第三档:单位每月缴存金额超过663.84元,但不超过995.76元,个人每月缴存金额超过553.20元,但不超过828.80元。
4.第四档:单位每月缴存金额超过995.76元,但不超过1327.68元,个人每月缴存金额超过828.80元,但不超过1104.40元。
5.第五档:单位每月缴存金额超过1327.68元,个人每月缴存金额超过1104.40元。
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缴存的上限是按规定的档次标准计算的,超过上限部分不再缴存公积金。同时,员工月薪水低于基本工资标准的,缴存额可以按照基本工资标准的缴存额计算。
最低基数一般指的是基本工资;具体比例如下:
1.缴存比例是公司自己定的,缴存公积金要确定两个数据,一是缴存基数(一般指基本工资),二是缴存比例(一个百分比,最高12%,最低一般是5%,以1%为单位来累进);
2.缴存比例分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公司的比例是全单位统一的,个人比例一般与公司的比例相同,但也可以个别人申请调高些,但不能低于公司的比例数。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社保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是5%,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公积金上限是12%,每月最多缴纳28221元。公积金不仅可以在买房时使用,如果租房也可以通过租房合同,或者是缴纳房租的发票,来申请领取公积金;
2、2023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此外,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