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或多或少都有变化,尤其近期房贷政策多变、利率政策多变的情况下,毕竟都到了年底,这些变化都是情理之中的。
假设张先生在A市缴存公积金,现要在B市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
a、向B市(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咨询所需资料;
b、向A市(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中心出具缴存使用证明;
c、拿着缴存使用证明,到B市办理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降至二成
自2018年9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此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a、职工连续足额佳偶才能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b、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送;
c、公积金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a、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b、租住公租房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c、租住公租房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物房产的证明。
a、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b、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c、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d、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公积金用途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的公积金的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a、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租;
a、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b、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c、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看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b、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
c、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d、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f、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g、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胡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
h、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本人及配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刚刚搜了一下“公积金新政策”,发现今年发布公积金新政策的地区确实蛮多的,像湖南、太原、郑州、宿迁、聊城等多地都出台了新政策。下面我们来看下各地的新政策有哪些调整?新政策执行后,公积金的取用发生了哪些变化?
4月 21日,湖南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该《通知》从 2020年 5月 1日起开始施行,主要调整如下:
贷款政策调整方面,借款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后申请贷款的时间,由贷款申请前 2年内调整为 1年内。
根据《通知》,借款人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申请银行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不再限制所抵押房产房龄,也不再限制所抵押房产房龄和贷款年限之和,但贷款期限不超过房屋剩余的国家规定使用年限,且需该套房能够正常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商转公房产未出不动产权证书的,设定抵押的房产不再限于借款人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名下,他人名下符合抵押条件的房产也可以设定抵押。
借款人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与借款人及其配偶月工资收入之比,由不得超过 55%调整为不得超过 50%。借款人当前有其他贷款的,合并纳入月还贷本息测算。
《通知》还明确,职工所购自住房按掲贷款额超出购房总价款(以契税完税凭证所核定的计税金额为准)的,不再禁止还贷提取。
职工家庭既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银行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余额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本。
职工可以委托同一户口本内的直系亲属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除提供基本提取资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户口簿。
《通知》强调,职工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提取的资料中,购房款发票(收据)调整为购房増值税普通发票。
职工离职后未继续缴存且账户封存满半年申请提取的不再要求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或离职证明)。
职工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申请提取的、不再要求提供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合同(或离职证明)。
增设电梯提取所需资料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安装告知备案证复印件等统一变更为《长沙市既有多层住宅増设电梯联合备案和竣工验收表》。来源:红网综合潇湘晨报
郑州公积金新政策已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主要调整如下:
此前夫妻双方如果在同城不同系统缴存或夫妻双方异地缴存公积金的,在审定贷款额度时均按单缴职工结算,贷款额度最高到40万。从2020年1月1日起,这种情况将按照双缴职工结算,最高可贷80万。
此前郑州公积金贷款仅限郑州户口,在市内或省内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办理,在省外工作、缴存公积金的郑州人回乡购房时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2020年1月1日起,具备郑州户口、在外省缴存公积金的,在郑州购房时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
从2020年1月1日起,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且为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人购买首套房且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可申请至60万元。
此前有“贷款金额不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的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购买首套房,将无缴存账户余额限制。
太原公积金新政策自4月30日开始施行,主要调整如下:
1.收紧公积金提取范围。支付物业费将不能提取公积金。
2.限制提取额度。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金额不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取消住房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装修费用。
从上面省市的公积金新政策来看,有的地区放宽了取用规则,有的地区收紧了取用规则,因各地政策不同,具体变化要看当地政策。另外,上面只列举了几个省市,更多地区的公积金新政策,可到当地政府官网查看相关文件。
1、住房公积金政策历来备受员工的关注。
2、2022年以来,为了促进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广东、河北、河南、浙江、山东等多地发布新一轮公积金政策。
3、部分地区放宽了公积金提取限制;部分地区调高提取额度、放宽异地购房提取。与此同时,不少地区降低了公积金贷款利率。
4、无论对于租房的人还是想要购房的人来说,都无疑是个好消息~
5、近日,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称,明确即日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6、同时公告明确了提取额度,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
7、一次性提取购房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8、(保留十元以上)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9、截止目前,青岛、福州、惠州、池州、珠海、潮州、汕尾、沈阳、绵阳、漳州、南平、眉山等超20多个城市提出了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款的规定。
10、梳理各地政策时发现主要形式是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买房的首付款,以减轻资金压力。
11、大多数城市可直接提取,个别城市规定略有不同。
12、支持三孩家庭可提取未纳入贷款额度计算的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
13、规定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用于支付首付款;
14、规定可用配偶及直系亲属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15、除此之外,各地发文明确将提高租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其中:
16、《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三大租房群体,提升了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
17、如为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从每月800元提高至900元,且每年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上限也有提升。
18、同时,为租住商品住房的已婚缴存人,夫妻双方的租房总提取额度,从每月1200元调整至1300元,每年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总额度上限提高至15600元。
19、发布最新修订的《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部分业务申请提取时限由1年调整为2年,同时
20、放宽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可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
21、发布了《关于住建行业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
22、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房屋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1340元提高到
23、;房屋在郊区新城的,缴存人月提取限额由800元提高到
24、。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按实际租金提取。
25、未备案的租赁住房,全市范围内月提取限额由700元提高到
26、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贷款额度提高
27、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28、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
29、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近期,北京、天津、武汉等多地近日先后发布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的通知。
30、除了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外,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日前还
31、阶段性放宽部分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32、济宁等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市近日已经调整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33、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明确,对于今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对于今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到期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34、此前使用个人公积金买房的人,从明年开始,他们的公积金利率会按照新的标准去执行,也就是现在的二、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
35、2022年以来,甘肃、商丘、东莞、遵义、黑河等多出台公积金新政,明确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36、自今年4月6日起,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已婚缴存职工60万元调整为 70万元;单身缴存职工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37、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3月15日起,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30%。
38、广西南宁将于今年6月1日起对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调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拟调整为80万元,第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拟调整为70万元。
39、4月6日起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
40、职工最高限额由5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单缴存职工最高限额由25万元调整为35万元;职工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为20%。
41、还有地区针对三孩家庭予以政策倾斜。
42、明确,同一对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家庭,在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方缴存最高贷款36万,双方缴存最高贷款6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