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什么不能超过12%?
2、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就不得超过12%了。我们知道,一直以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都是有各省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自行确定,缴存比例有多种。
3、请看下图,我们列举了部分城市的公积金缴存比例:
4、部分城市公积金缴存上限达到了20%。此次统一将上限调整为12%,会有哪些影响呢?
5、对于公积金缴存比例过高的城市,企业负担相对较重,过高的人力成本,使得很多企业转型面临较大困难。通过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扶持企业。毕竟经济的发展需要市场主体支撑。
6、直接的影响——实发工资增加、个税增加
7、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后,员工实发工资将增加,在工资总额一定的前提下,扣款减少,实得工资增加。员工可支配收入增加,能够有更多消费选择。但同时,由于公积金属于税前扣款,公积金少了,工资多了,个税也会相应小幅增加。
8、这里主要指那些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职工,虽然公积金缴存比例降低了,职工实发工资增加了,但如果是从20%直接降到12%,公司将少缴8%的公积金,等于职工损失了8%左右的工资。
9、如果你的月工资是15000元,每月单位缴存基数为月工资,缴存比例为20%;
10、5月1日前,每月单位需替你缴存公积金=15000×20%=3000元
11、5月1日后,每月单位需替你缴存公积金=15000×12%=1800元
12、以后每月单位公积金将减少1200元,一年下来就是损失14400元。
13、众所,2015年公积金政策持续宽松,贷款利率持续降低,使用范围也逐步扩大,而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降低,会导致贷款额度下降,对个人信用额度也可能会产生影响。对于普通白领来说,公积金流水是相当重要的信用材料。
14、长期以来,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缴存比例存在巨大差异。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要高于其他企业,而行业之间呢,银行、烟草、电力等行业缴存额度居前。据楚天都市报报道,武汉一位厅级干部月缴存3000元,而国有银行基层员工则超过4000,银行处级干部则高达7000元。
15、这些高缴存额度可能是通过发放各种生活用品货或用品,推高工资基数,提高账面工资水平,然后达到提高公积金缴存额的目的。还有些属于异地缴存,比如某人在深圳某公司北京分部上班,但工资标准按深圳发放,而深圳的缴存高于北京。
16、还有一些其他财务方式能提高工资水平,达到提高缴存比例的目的。
17、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巨大差异,使得收入分配差距被变相拉大,这与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的思想相悖。此轮调整,奔着“控高保低”的原则,能够让绝大多数职工享受到公积金的红利。
法律分析:1、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自2014年1月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
2、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虎常港端蕃得歌全攻户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按照国家、省、市的要求,自2014年1月起,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
2、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3、企业因亏损等特殊原因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经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初审后,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复,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