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基数是指用于计算个人和单位缴纳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按照税前计算可以确保公积金缴纳的公平性和准确性。税前工资是指在扣除个人所得税前的工资金额,而公积金是在税前工资基础上计算和缴纳的。这样可以保证每个人按照自己实际的工资水平缴纳公积金,避免因个人所得税差异而导致公积金缴纳不公平的情况。
1、税前。公积金缴存是按税前,公积金缴存基数是税前工资,按照百分比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年底应发工资全额进行核定,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中心提前行文通知。
2、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上限不高于12%,下限不低于5%。
3、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缴存比例是5%-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缴存范围内选择适合的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就是1:1的意思。比如职工上一个年度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每个月,单位规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是12%,那么今年员工的公积金月缴存金额就是600元。
4、公积金缴存基数主要是看月平均工资与缴存比例,而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自行选择。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5、法律依据>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6、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8、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9、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0、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工资总额除以12,应与社保月缴费基数一致。实际工作中有以下三种特殊情况:
1、职工上一年在缴存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缴存基数为上一年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2、新参加工作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第二个月工资;
3、新调入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
员工住房公积金月存款基数是指员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即上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资总额除以12,应与社会保障月存款基数一致。实际工作有以下三种特殊情况:1。员工上一年在存款单位工作时间不足一年的,存款基数除以上一年工资总额的实际工作月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