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是按员工工资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单位比例和个人比例。公司的比例是全单位统一的,个人比例通常与公司的比例相同,但也可以个别人申请调高些。
2、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文件有关规定,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12%,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确定;每个单位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当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3、个人比例在上述原则下,允许您进行自主选择。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
4、2015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5、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费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机制,提高制度有效性和公平性,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知明确了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6、同时通知还就提取额度,租房提取的条件,提取审核效率等问题作出了更多规范与说明。
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可以随意调整,要依据具体情况调整:
1、单位符合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单位经济效益良好,一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单位和职工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各百分之十二;
2、单位符合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只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情况;
3、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连续两年亏损,继续实行原缴存比例确有困难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半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法律分析:1、单位符合提高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
(1)单位经济效益良好,一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无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情况。
(2)单位和职工提高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各12%。
2、单位符合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条件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只适用于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在5%(不含)以上的情况。
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单位连续两年亏损,继续实行原缴存比例确有困难的;
(2)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