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4、(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7、(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8、(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1、(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12、(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3、住房公积金销户手续同样必须通过汇交单位办理,由汇交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销户手续。办理销户手续,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4、(1)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及身份证。
15、(2)具有本市户口调离本市的,应提供户口迁出证明及调出单位证明办理销户。
16、(3)具有外地户口的职工调离本市,应提供外地身份证、户口本及调入单位证明办理销户。
17、(4)出国定居的,应提供国外定居证明办理销户。
18、(5)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办理销户。
1、该公积金账户将不再存在,相应的资金也将被提取出来。
2、公积金被提取销户的原因可能有多种,如离职、退休、购房等。在提取销户前,公积金中心会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以确保提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因此,在公积金被提取销户后,首先需要了解清楚具体的提取原因,以便后续的处理。
3、在确认公积金被提取销户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的官方网站、手机APP或到现场查询公积金账户的状态。这将有助于了解账户是否已经完全销户,以及提取的资金是否已经到账。
4、如果因为某些原因需要恢复公积金账户,如重新就业或继续缴纳公积金等,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恢复账户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就业合同、身份证等。公积金中心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核申请,并决定是否恢复账户。
5、四、解决公积金提取销户过程中的疑问或纠纷
6、如果在公积金提取销户的过程中存在疑问或纠纷,可以向公积金中心咨询或投诉。公积金中心会提供相关的解释和帮助,以解决申请人的问题。同时,申请人也可以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文件,以备日后维权之需。
7、公积金被提取销户后,需要了解提取的原因和账户状态,并根据实际情况处理账户恢复问题或解决相关疑问和纠纷。在处理过程中,需要遵循公积金中心的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操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9、(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0、(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2、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随着社会福利的不断完善,很多人都选择购买公积金,遇上断缴一段时间,社保和公积金的正常使用就会受影响。如果长时间没使用也没缴费,公积金长期没用会被销户吗?哪些情况可能被销户?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账户是不会自动注销的。
1、注销多是所有者的自主性行为,无特殊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会过多干预。
2、如果公积金账户没有失效,卡内也有余额,没必要也不能随便注销,毕竟可能影响到所有者的使用权益。
【1】公积金账户被封存且长期未用。
如果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且2年内未缴费,也没有单位为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将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进行管理。如果转移到公积金中心集中封存户已经满2年,近2年内还没有发生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等行为,而且账户余额持续为0,公积金中心可以对该类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销户。
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连续4年没动静,没交费,余额还是0,最终可能被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封存,最终被注销。
除了长期没有使用,部分地区如成都,对于个人账户无余额,且计息积数为零的职工个人缴存账户,也可能出现零余额销户的情况。
不过大多数情况下,零余额销户主要针对单位账户,尤其是零余额且长期处于休眠状态的单位账户。对此,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很可能集中对此类账户进行封存或销户处理。
【3】公积金销户提取,账号不再使用。
存在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这类情况的职工,是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但按照这几种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当持卡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同时一般也会做销户处理。
【4】拥有多个公积金账户,账户合并后其他账户被注销。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但前期因为全国没联网,可能存在个人在多地开设社保公积金账户的情况。如属于这种情况,应当办理账户合并,通过销户提取、账户合并、账户转移等方式,将账户内余额转移到主账号上,多余账户则会被作废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