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新入职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根据当月工资来定,确定了缴存基数后,职工所在单位就会依照缴存基数来进行代扣代缴。
计算公式是: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比例+缴存基数×个人比例。而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一般在5%到12%之间,由当地政策和公司单位规定(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一致)。
2、公积金缴费基数是职员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上限不得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不得低于当地人社部公布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比如长沙市2021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67,那么长沙市2022年每月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应为28700,下限应为1930。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如下:
在中心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
核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的基本信息。本次核定后如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报中心备案。单位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组织机构代码、所属行业、单位性质、开户银行、汇缴银行、专管员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职工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和单位的劳务派遣制员工或合同制员工。
职工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额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符合中央和省、市规定的以货币形式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全部工资、津贴、补贴、奖金。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不低于5%,不高于12%。党政机关和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年收入在5.21万元以上的单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逐步提高至12%。
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方最高不得超过1720元,双方合计不得超过3440元;单方最低不得少于120元,双方合计不得低于240元。中央、省属驻株单位可以参照上级机构所在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限额执行。
(一)各单位专管员填报《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审核表》、《株洲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审核表》和《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二)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调整或不准予调整的决定;准予调整的,单位自2016年元月起按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比例汇缴。
(一)单位不得瞒报、错报缴存基数,单位核定的月缴存额要经职工本人认可。基数报中心核定确认后,若发生相关的缴存金额纠纷,由单位承担责任。
(二)未按规定办理年审和缴存基数、比例核定工作及连续欠缴3个月的单位,中心将按规定停办相关业务。
1、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个人有工作的情况下,工作第一年以基本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以后的基数是上年缴费合计的平均数。
2、月缴交额就是你自己交的数额,公司和个人交的数额一样,每个月交的公积金金额就是缴交基数乘以缴交比例。
3、公积金缴存的最高比例是12%,最低是5%。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都是在5%-12%范围内,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