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种情形提取额度为全部存储余额: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4、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6、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6种情形提取额度为部分存储余额:
3、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6、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1、工资3000公积金缴纳比例是5%到12%之间,个人和单位缴纳的是一样的比例,看单位给缴纳的是多少的比例了。如果单位给缴纳的是最低5%的公积金,那么3000元工资,需要扣除150元,同时单位也需要给缴纳150元,公积金账户内存入150加150等于300元。如果单位给缴纳的是最高的12%的比例,那就是要扣除36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3、(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4、(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5、(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6、(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7、(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8、(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第十一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9、(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10、(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11、(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12、(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13、(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4、(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1、职工购买、建设、拆迁、维修房屋的,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未申请住房贷款的账户余额可以截止签订购房合同的当月,个人账户余额超过具体购房、建房总费用的,按具体费用数额提取;
2、买房并使用房贷时可以每月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本期还本息付款额度;
3、职工租赁房屋每年可提取的账户余额不得超过具体租金支出的70%;
4、职工账户余额不足提取额度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公积金,配偶、父母、子女的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规定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