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分析: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正常上班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不营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4、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5、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6、《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1、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正常上班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休息。
2、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3、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因此周六周日不上班。
4、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5、(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6、(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7、(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8、(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9、(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10、(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11、(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1、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资料显示,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时间:
2、(一)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本部大厅: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12:00-14:00中午值班办理部分业务;
3、(二)周六(节假日除外)办理部分业务本部大厅:上午8:30-12:00,下午13:30-16:30,业务咨询及投诉:12345人工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30(节假日除外),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中新汇金大厦1楼、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