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基数会随着工资变化而变。
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根据个人的工资来计算的,每年会核定调整一次,通常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当工资有所变动时,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也会相应地进行调整。具体的调整规则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1、按规定准备资料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提交身份证、提取证明与银行卡等资料等待审核,具体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
2、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
3、申请人签字确认如果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
4、公积金中心安排下款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
综上所述,公积金还得继续交,如果断供过长,公积金管理将重新评估贷款合同,贷款利率会上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1、目前住房公积金年度为7月1日到下一年的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即每年7月1日,以职工个人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
年度内月平均工资。即以职工个人去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3、缴存基数计提办法:计算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时,按照《关于
计提职工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经二[2001]1227号)规定,按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1)行政事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
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计算:a2000年4月后发放的提租补卜贴;b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
贴;c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d过节费;e伙食补卜助。(2)企业单位计提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按照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扣除以下项目
计算:a2000年4月后发放的提租补卜贴;b按照住房货币化政策规定需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卜贴;c单位发放给职工的通讯工具补助;4、按照国家
统计局规定,工资总额包括六部分: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衤卜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住房公积金的
缴存额是不能根据职工当月的工作来确定,应每年调整一次.单位补缴多代扣的做法是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
1、住房公积金的上调会导致员工到手的工资减少一部分,不过当你日后有买房需求的时候,可以省下一大笔钱,而且如果你是租房,还能用公积金支付房租,这么算下来还是很划算的。
2、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全额收回。商品房租赁,各地可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被提取,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如果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将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3、如果员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应该在单位应进行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如果提款被批准,受委托银行应办理付款手续。
4、近日住房和建设部、财政部和中央银行联合发布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租金的条件。今后,无房职工只要连续存入公积金3个月,租赁发票和税单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特别是职工连续足额缴纳3个月,且本人及其配偶在缴费城市无自有住房并已租房的,可以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缴纳租金。
5、而且为了提高提取和检查的效率,新规定要求存款人员填写提取申请材料,检查无误后应立即办理,这也为人们提供了大大的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