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缴纳时间限制(只限缴纳6个月以上),贷款额度:
1、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6万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100-150元/月(含1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8万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150-200元/月(含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9万元;
4、住房公积金缴存200-250元/月(含2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1万元;
5、住房公积金缴存250-300元/月(含3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2万元;
6、住房公积金缴存300-400元/月(含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4万元;
7、住房公积金缴存400-500元/月(含5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6万元;
8、住房公积金缴存500-600元/月(含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8万元;
9、住房公积金缴存600-700元/月(含7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0万元;
10、住房公积金缴存700-800元/月(含8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2万元;
11、住房公积金缴存800-900元/月(含9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5万元;
12、住房公积金缴存900-1000元/月(含10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8万元;
13、住房公积金缴存1000-1200元/月(含1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1万元;
14、住房公积金缴存12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4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在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同时另提供一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作为担保人,最高可享受7万元的贷款;1998年12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且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的职工,可参照上述最高一档可贷额度;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和抵押物价值的80%;借款人如果以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押,贷款额度加贷款利息不得超过有价证券价值。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每月还多少
请问贷款期限?可以通过我行贷款计算器尝试计算,登录招行官网右下方找到“理财计算器”--“个人贷款计算器”可以计算。(可查看月供、月供本金、月供利息、本金余额、利息总和及还款总额等信息)。
二、用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每月还多少
假设贷款20年,按现行利率3.25,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月供1134.39元,总利息72253.97元,还款总额272253.97元
三、哪位高人给算一下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20年期限用等额本金共还多少利息?
20万公积金贷款20年期,偿还利息共77722.5元。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20万10年月供多少
公积金贷款20年,10年月供是2072.8元,利率4.5%,还款总额:248732.18元,支付利息款:48732.18元。住房公积金,绑定银行卡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卡和银行借记卡到缴存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提取业务承办银行或发卡银行所属的承办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贷款利率2023年是多少: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二套房: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决定,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因此2023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是: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缴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