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30万元的,在个人还贷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30万元核定。职工首次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有房产注销者不享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
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xN倍数,2023年N=16
N倍数根据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率确定。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近6个月停缴的,其账户余额不计入贷款额度测算,缴存基数也不计入家庭月收入。经测算,借款人最高贷款额度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核定。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利率比较低,是很多购房者买房的首选,可以减轻还款压力,但公积金贷款也是有缺点的,就是额度受到限制,最高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额度,很多购房者也关心自己能够贷多少钱,下面我以长沙为例。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n倍数。
长沙目前的n倍数为15,假设公积金账户余额有5万,那么就可以贷75万,但长沙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所以购房者只能贷70万,如果公积金余额有4万,那么就可以贷60万。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每年1月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和本年度贷款执行的n倍数,于2023年2月1日起执行。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符合下列要求:
①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12个月连续正常缴存;
②异地住房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且无间断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账后,两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若异地缴存不连续或间断后在长沙公积金中心缴存的,则仍需在长沙公积金中心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3、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5、首付款不低于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比例。
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1年内提出申请,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具《担保意见书》或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计算,其中结清商业银行贷款后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商业银行贷款结清后30日内提出申请。
7、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需结清满6个月的规定。
8、职工家庭购买该套住房未在我市(包括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
9、职工及其配偶均无2次以上公积金贷款记录,该贷款记录为长沙公积金中心和省直分中心的贷款次数之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原夫妻双方各算1次贷款记录。
10、具有长沙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设定抵押,同意选择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偿还和担保方式。
11、长沙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总的来说,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跟账户余额有关系,余额越多,额度就越高,但最高不超过最高额度,对于购房者来说,公积金贷款最好是能申请到最高额度,毕竟利率比较低,能申请多少就申请多少。
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同时,贷款额度和首付比例需满足以下要求:
1、缴存职工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2、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房产,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购房贷款政策,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3、缴存职工家庭拥有1套120平米及以下住房(包含有一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两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20平米及以下),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4、购买精装修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普通自住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