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由所在单位核发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单位应当向管理中心申请撤回的平衡员工住房公积金给撤军证书及相关材料,并由管理中心核准或者不赞成撤军的决定之日起3天内接受应用程序。
第三十条如经管理中心批准支取,支取金额应在3日内直接转入员工银行储蓄账户。
单位申请将支取金额转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当征得职工同意。
管理中心审核不批准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批准提取的理由。
第三十一条单位未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根据规定,职工可以申请管理中心监督单位手续的有效证明材料;经监督仍不能办理的,由管理中心按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员工可在办理一次支取手续后,多次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根据《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
第九条单位应当依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查封、注销等有关手续。
如本单位未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过户、盖章、支取手续的,职工可凭有效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本单位办理。经监督仍未办理的,由管理中心按员工申请办理。
第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不得少缴、多缴、逾期缴纳。
单位超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应当依法退还。
缴纳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降低缴纳定金或延期缴纳比例,每次申请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一条单位合并、分立时,应当补足职工未缴或者少缴的住房公积金。无法补缴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本单位被撤销、解散、破产时,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清偿职工住房公积金。
第十二条在职职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退休职工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在他们的任期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时,建筑,翻新或改革自用的房屋,也可以申请贴现利息由管理中心在处理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贴息的具体办法由管委会制定。
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贷款应当依法由管理中心制定房地产价格政策,购买能力的员工和基金本市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并被批准后颁布和实施AC。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应使用的增值收入作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中心的行政费用以及按照规定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所需的资金。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应当对管理中心进行年度审计监督,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第十六条管理中心可以对未按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进行检查。
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就业情况、工资情况、财务报表和其他与缴纳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资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结婚证;
2、如是购房或偿还房贷的,应提供购房网签合同、首付款凭证、契税发票等购房凭据,二手房还应提供不动产证,除此之外,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贷款合同或还款记录;
3、如是租赁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的,需提交租赁合同;
4、如是退休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交退休证或企业职工退休和基本养老金审批核定表等;
5、如是出境定居提取公积金的,需要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6、如是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形,需要提交劳动部门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原件。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北京公积金一次性提取的条件包括:1、离休或退休;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3、出境定居;4、单位解除劳动关系;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不得挪作他用。管理委员会会指定商业银行办理相关金融业务,管理中心与银行签订委托合同。单位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位职工仅限一个账户。
1、购房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用住房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2、租房提取:在缴存地租赁住房的,可以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金;
3、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4、离退休提取:职工离退休时,可以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
5、离职提取:职工离职且未在新单位继续缴存公积金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6、异地转移提取:跨地区就业的职工,可以申请将公积金转移到新的缴存地;
7、重大疾病提取: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有重大疾病需要支付医疗费用时,可以提取公积金;
8、其他提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北京公积金的一次性提取适用于特定条件,如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等情况,且提取资金必须用于自住住房相关开支,由指定商业银行处理,确保每位职工只设立一个账户,以规范管理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用来贷款买房、支付房租以及装修房屋之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还可以提取出来使用,比如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用来偿还房贷,可以提取出来进行房屋装修,对于家庭贫困的还可以提取账户余额来满足生活所需。但是这些提取通常都是有额度限制的,那么北京公积金要怎么一次性全部提取出来?一起来了解一下。
2、北京公积金要一次性全部提取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按照规定只有五种情况可以将公积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额提取出来。
3、【1】用户在离休、退休的情况下是可以将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全部提取的,需要提供退休证作为证明;
4、【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4】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可以由继承人办理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继承提取,从而将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出来;
6、【5】销户提取,对公积金办理销户手续之后,也是可以将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