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积金基数调整一般是在每年的7月左右,这个主要看情况来变动,不是固定的几月份,而是本年7月到次年6月30日,想要调整公积金基数的朋友们是可以进行申请的。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调整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2022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2、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2022年7月至办理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3、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按同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核定的口径计算;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确定。
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16日发布《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至28221元,月缴存额上限为6774元,职工和单位月缴存额上限均为3387元。.不同于一般从1月开始计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的年度计算,一直是从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 2021年住房公积金年度,即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通知明确,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内,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无需提供材料,无需审批。
5、《关于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7、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要求,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2021年 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下同)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8、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继续执行5%至12%的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9、2021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见附表;月缴存基数下限为 2320元,领取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
10、自2021年8月1日起,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计算借款申请人贷款金额所使用的月基本生活费标准按1624元执行。
11、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跨年清册核定)新增社保申报渠道,推荐缴存单位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bei jing. gov. cn/)申报“五险一金”年度缴费基数,实现一次性办理。北京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平台(gjj. bei jing. gov. cn/)及业务柜台的原申报渠道照常运行。
12、单位可通过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及现金四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可根据自身情况任意选择。推荐使用委托收款方式缴存。
重要提醒!2021年北京公积金缴存政策有新调整!
2021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有了新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保持在5%至12%之间,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缴存基数上限为28221元,下限为2320元。基本生活费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624元。自8月1日起,新贷款计算标准也将调整。
申报公积金年度缴费基数,单位可选择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实现一次办理,原有的网上平台和柜台渠道仍可使用。缴存方式方面,单位可以选择委托银行收款、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或现金,推荐使用委托收款方式。
职工缴存基数由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新入职和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规则也有明确说明。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工作不满一年的职工,缴存基数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
提取公积金方面,购买外地住房可由本人直接办理,且个人办事范围扩大,租房提取材料简化,部分业务无需提供合同。此外,网上办理业务的范围也在进一步扩大,包括提取到账时间查询、缴款失败原因查询等。
结息对账方面,2020至2021年度的公积金利息已计算完毕,总额达80.58亿元。公积金账户利息年利率为1.5%。了解并及时调整自己的公积金缴存,以保障权益。
1、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旧为12%,没有调整。
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并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备案。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3、在2015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2015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15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12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