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出申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北京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
2、审核材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审核提取申请人与提取情形是否相符,并且会验证提取原因和提取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3、银行入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通知职工提供个人银行储蓄卡账号,然后由中心直接将提取款项划拨到受托银行,再由受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银行账户中。
1、缴存时间标准:个人需要在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缴存时间内进行连续或累计缴存,才能享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权利。不同地区对缴存时间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要求个人至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缴存额度标准:个人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按照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缴存比例和金额进行缴存。不同地区对缴存额度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要求个人每月缴存金额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标准;
3、提取事由标准:个人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提取事由证明材料。不同地区对提取事由的标准可能有所不同,一般包括购房、租房、住房贷款、医疗救助、退休等;
4、无违规记录标准:个人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缴存,并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流程。如果个人存在违规缴存、欠缴公积金等行为,可能会影响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立案标准。
综上所述,买房首付不能直接使用公积金,需要购房者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亲自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出来,所提取的公积金总额需低于房款总额,大多数城市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住房公积金业务主要由单位经办人办理。
2、(1)缴存人变更个人信息(参见问题解答第78题)。
3、(2)缴存人将本人在中直分中心、国管分中心、铁路分中心或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转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3)缴存人个人办理除“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外的其他提取业务(参见问题解答第50题)。
5、个人可办理的事项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持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授权书及相应材料,由受托人代为申请办理公积金业务。
1、准备提取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书。根据不同条件还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2、做好材料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去地税局开发票。
3、拿上开出的发票和材料还有发票真伪证明一并交给负责公积金同事,同事提交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几个工作日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