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限通常不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南京市上一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而下限则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公积金缴存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既能够考虑到高收入职工的实际缴存能力,又能够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缴存权益。根据最新的信息,南京市在2024年对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范围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情况而定,但总体上仍然遵循上述的上下限规定。这意味着,不同收入水平的职工在缴存公积金时会有不同的缴存基数,从而确保了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一次性提取是指在退休时将所有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出来。这种方式适用于需要一次性支付一些大额开支的人,比如购买房屋、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或其他紧急用途。但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提取后,将失去公积金的后续受益。
月度提取是指将公积金以月度固定金额的形式提取。这种方式适用于那些退休后希望维持稳定生活支出的人。月度提取的好处是可以在退休后持部分提取;
部分提取是指在退休后只提取部分公积金,而将剩余的公积金继续保留。这种方式适用于那些希望保留一定公积金作为紧急备用金或长期投资的人。部分提取可以灵活地满足退休后的不同需求,但同样需要合理规划提取金额,避免将公积金过度使用。
综上所述,南京公积金缴纳基数在2024年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以及相关的上下限规定进行了调整。具体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根据职工的实际情况而定,以确保公积金制度的公平、合理和有效运行。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南京公积金最低交2280元一个月。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标准为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标准为2280元,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21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7200元)。南京,简称宁,是江苏省的省会,地处长江下游平原,东临长江,西靠皖赣丘陵,是中国东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南京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上曾数次庇佑华夏之正朔,长期是中国南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可知,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上一年度南京市平均月薪的三倍,即2020年度南京市平均月薪34500元,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三倍。因此,南京公积金个人最低缴存额为2280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准备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份,作为个人身份证明。
2、户口本复印件:提供户口本原件并复印一份,作为户口信息的证明。
3、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用于证明个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并确定个人的工作性质和工资水平。
4、工资卡复印件:提供个人的工资卡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工资收入。
5、社保卡复印件:提供个人的社保卡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
6、房屋购买合同、产权证复印件:如果是购买房屋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和产权证原件并复印一份。
7、个人银行流水账单:提供个人银行流水账单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财务状况。
8、个人税务证明:提供个人税务证明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纳税状况。
综合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不能随意更改。同时,建议及时缴存公积金,以免影响后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等操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