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可知,南京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是上一年度南京市平均月薪的三倍,即2020年度南京市平均月薪34500元,最高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三倍。因此,南京公积金个人最低缴存额为2280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纳准备资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原件并复印一份,作为个人身份证明。
2、户口本复印件:提供户口本原件并复印一份,作为户口信息的证明。
3、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用于证明个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并确定个人的工作性质和工资水平。
4、工资卡复印件:提供个人的工资卡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工资收入。
5、社保卡复印件:提供个人的社保卡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社保缴纳情况。
6、房屋购买合同、产权证复印件:如果是购买房屋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和产权证原件并复印一份。
7、个人银行流水账单:提供个人银行流水账单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财务状况。
8、个人税务证明:提供个人税务证明原件并复印一份,用于证明个人的纳税状况。
综合上述,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不能随意更改。同时,建议及时缴存公积金,以免影响后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等操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1、南京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可以超过缴存额吗
南京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可以超过缴存额。但不能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缴存基数是以工资收入核算的。
2、南京公积金贷款还款额可以超过缴存额。但不能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缴存基数是以工资收入核算的。
3、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14倍,且每月偿还贷款本息合计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参与额度计算的共同申请人的缴存基数可以累加。
4、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超过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可以内部转账方式,每月从委托逐月提取还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帐户中直接划转其当月应还贷款本息额。
1、根据查询光明网显示:2023年7月1日起,南京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2280元/月。如有调整,按有关部门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职工工资应根据我国有关工资总额的构成和本市工资总额的规则确定。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12%;外商、港澳台商企业10%-1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8%-12%,企业可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然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经过批准后可参照执行。
2、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每月按规定比例从工资收入中扣除的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比例为职工个人缴存的部分,这两部分全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专门用于职工住房方面消费,不能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