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个人信用良好。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
3、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无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已支付符合首付款比例规定的首付款。公转商和组合贷款应符合我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1、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借款人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章印等;
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信用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信用贷款需要条件具体如下:
公积金信用贷款需要条件具体如下:
1、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一年以上的公积金,个人每月缴存金额在500元以上公积金账户余额处于正常状态。
2、申请人的信用良好,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
3、申请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财力证明。
5、申请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还款付息的能力。
6、申请人在经办行有固定的住所或居住证明。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5年以上为3.1%。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及以内为3.03%,5年以上为3.58%。
1、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为2.6%;
2、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5年以上为3.1%;
3、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及以内为3.03%;
4、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上为3.58%。
1、用途限制:住房公积金主要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提取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一定条件,如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明等;
3、提取流程: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提取额度:提取额度通常与个人缴存额度、住房情况和家庭成员等因素有关;
5、联名账户:住房公积金提取通常要求开设联名账户,确保资金用于规定用途;
6、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与职工工资挂钩;
7、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影响贷款额度和还款年限;
8、贷款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一定条件,包括缴存年限、信用记录等;
9、还款方式: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多种方式;
10、政策变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规定可能会根据国家政策和地方规定有所调整。
综上所述,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首套和第二套,首套贷款利率分别为5年以下为2.6%,5年以上为3.1%;第二套贷款利率分别为5年及以内为3.03%,5年以上为3.58%。
《关于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实施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通知》
从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下调至3.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25%下调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