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下面是我分享的厦门公积金在哪里提取,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云顶北路842号)一楼C厅1-6号窗口
2、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滨湖北路9号)一楼6号公积金窗口
3、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诚毅大街1号之1)三楼14号公积金窗口
4、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银湖路8号)一楼11号公积金窗口
5、翔安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店镇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一楼21号公积金窗口
2、2018年6月2日(含)之后父母或子女在厦门市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
注意:房屋所在地必须为自己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1、本人或配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父母或子女家庭属于低收入家庭零星危房改造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注意:房屋所在地必须为自己或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
2、办理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
2、拥有厦门住房或承租保障性住房的。
2、连续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且住房公积金停缴满两年的。
注意:有厦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公积金应优先偿还。
职工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注意:有厦门市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偿还。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的;
3、申请前两年内未以同一理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注意:外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未满一年的,转入资金不得按本指南事项申请提取。
1、厦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职工本人及配偶有本市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偿还。
1、本人或配偶、父母在厦门的`老旧住宅需加装电梯的;
2、厦门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已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的。
1、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住房的老旧电梯需更新改造的;
2、本市住房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建设项目已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的。
1、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自主集资改造本市预制板房的;
2、本市预制板房屋自主集资改造建设项目已向住房公积金中心备案的。
2、申请拟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身患特殊病症(在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目录内)的;
注意:有厦门市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优先偿还。
1、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房屋灾损的,职工应为房屋的产权人);
注意:职工应在灾损发生一年内申请提取。
1、职工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所在银行的柜台,领取《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该表单不支持打印,需现场领取);
2、职工如实填写申请表;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提交工作单位核实,并在相应栏内加盖单位公章或者财务章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的,职工持规定材料,直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职工持规定的提取材料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提出申请;
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人员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5、职工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厦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缴交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自动转账至同名银行卡的,由公积金中心通过电子授权指令,将审核提取的金额直接转账到职工本市同名银行卡,职工不需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1、缴存时间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时间,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2、缴存额度标准:个人需要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一定的金额,例如在某些地区,个人需要至少缴存了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最低缴存额度才能进行公积金提取;
3、提取事由标准:个人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的事由,例如购买房产、医疗救助、租房贷款等;
4、其他标准:不同地区或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还有其他的立案标准,例如年龄要求、住房产权等级要求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银行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提取公积金前最好先了解当地的政策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