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呼和浩特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
1.准备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相关证明材料。
2.前往申请:前往呼和浩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网点进行办理。
3.提交申请:提交提取公积金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
4.审核: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提取条件。
5.提取: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被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呼市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主要围绕职工的自住住房相关需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职工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相关费用。此外,若职工需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还款期间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对于房租超出家庭收入一定比例的职工,同样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减轻经济压力。
首先,职工需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主要用于证明职工的身份、公积金缴存情况及其自住住房的相关情况。然后,职工需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指定银行网点进行办理。在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最后,审核通过的职工,其公积金将被转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在提取公积金时,职工需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此外,职工应了解公积金的提取可能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如有疑虑,可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以上即为呼市公积金提取的相关流程及条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申请条件:户口迁出公积金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包括出境定居)的
1.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2.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提取人银行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四、办事流程:支取人携带以上所需要件→自助取号→前台叫号办理
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来即办
以上内容来自于呼和浩特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
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销户提取办理业务.
1、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3、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4、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5、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6、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7、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8、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9、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10、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11、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