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公积金贷款比例是20倍。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贷款职工,哈市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按照借款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以5000元为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法律分析: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分担,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1.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2.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3.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4.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5.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6.公积金:有个人15%,单位1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哈尔滨从2021年4月1日起,调整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标准一共有三档。
2、第1档,哈尔滨市区1860元,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除外;第2档,哈尔滨市呼兰区、阿城区是1610元;第3档,哈尔滨市双城区,各县市1450元。
3、各缴存单位凡是缴存基数低于下限规定的,应及时到所在辖区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相关员工基数调整业务,2021年4月1日到基数调整日期间的公积金缴存差额应进行补缴。
4、单位与员工按照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20%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员工缴存的基数的计算方法是员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