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公积金套现是明显的违法行为,从事该行为的中介将依法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惩罚。公积金非法套现的行为属于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房产中介通过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方式,间接帮助他人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构成违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哪些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发现公积金套现行为,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公积金的专门管理机构,有责任和义务对公积金的合规使用进行监督。市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公积金套现行为:
3、*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举报。该热线提供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服务,是反映公积金问题的重要渠道。
4、*邮件举报:部分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有专门的举报邮箱,如广州市的举报邮箱为gjj_sjjcb@gz.gov.cn。市民可将相关证据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举报。
5、*现场举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管理部前台的意见箱进行举报。
6、此外,由于公积金套现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市民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依法立案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7、在举报时,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和证据,如套现人员的身份信息、套现方式、套现金额等,以便相关部门能够迅速展开调查。同时,举报人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和权益,避免受到不必要的骚扰和损失。
8、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任何以虚假手段获取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市民应自觉抵制公积金套现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住房公积金的公平和谐环境。
1、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万元以下,将收取35%的手续费,如果是10万元以上就收取30%的手续费。
2、公积金一般指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