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一年只可以调一次,单位一般都是在每年的7、8月份来进行调整的。不过各地政策规定不同,所以调整时间也可能略有差别。
因为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单位是从上一年的7月1日开始,然后到今年的6月30日截止的。所以单位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话,就只能在每年的6月份办理完汇缴业务后,来为员工调整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而且在调整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后,单位在之后的一年内就不能再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改动了。要再进行调整的话,就得等到明年的6月份完成了汇缴业务之后,再去进行调整。
1、购房提取。这种方法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全额提取即可;
2、住房贷款提取。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如果目前有需要偿还的房贷,可以按照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
3、利用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现在有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在职职工租房,可以利用租房合同来提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也会有限额,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要在自己一年所支付的房租金额之内。但是如果想要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仅靠租赁房屋的方式来提取还是不够的;
4、房屋装修提取。房屋装修或者老房子改造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之后,就可以提取。具体所需材料,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提前告知;
5、法院判决提取公积金。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很少遇到。比如在欠了别人很多钱的情况下,自己一直没有偿还,别人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判决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转移到别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去。这种提取方式是一种理论上的方法,如果要真的实施,手续也是比较繁琐的。
综上所述,公积金的提取流程相对简单,只需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并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法律分析: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的,如果公司办事效率比较高的话,离职后只要携带手续齐全随时可以去取,但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去提取公积金了。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3、(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6、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提公积金。
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中的部分或全部资金。提取时间通常在房屋交易完成后,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以提取资金。租房提取:职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一般情况下,提取租房公积金的时间是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需要提供相应的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半年多了公积金提取,具体如下:
1、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若购买经济房、商品房,可用公积金贷款,将比普通商业贷款利息少,商业贷款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或偿还本息。一般缴纳6个月以上就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3、父母给子女购房或治疗重大疾病。
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或者家庭成员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
销户前可一次提取。如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
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好处有,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缴存公积金归员工个人所有。,可滚动利息。享受免税。贷款购房利息下调。如120万贷款,期限30年,采取等额还款方式,总利息可节省约4.5万元。5、可提前还贷。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提取租房公积金的时间是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31日,需要提供相应的租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