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封存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如下:
1、公积金封存提取规定,本地户口需要封存两年提取,外地户口当月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当月即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必须按照提取要求准备好材料,公司的离职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存折。办理离职时,企业需将本地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封存并托管到公积金缴存银行;
3、工作人员会现场对用户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提取的资金会实时转入用户关联的借记卡中。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职工因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办理销户提取。提取时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4、出境定居的;职工因出境定居就不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住房公积金帐户可以撤消即办理销户手续。具体办理时,应提供护照签证、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等资料;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因偿还住房贷款本息,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复印件;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综上所述,苏州园区公积金封存后满6个月,并且用户符合提取条件,那么可以携带相关的材料,前往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提取申请。工作人员会现场对用户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提取的资金会实时转入用户关联的借记卡中。提取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与住房公积金关联的银行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苏州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者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苏州公积金封存后怎么提取。
外地户籍职工(含港澳台职工)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带齐材料至办理场所进行提取申请→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也可通过“苏州公积金”App线上申请办理。
1.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
3.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银行卡(如尚未办理关联或需要变更银行卡,需提供苏州大市范围内工、建、农、中、交、苏州任一一家银行发出的本人借记卡)。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由职工本人办理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应知晓委托人已设置的住房公积金卡密码,并提供双方身份证、委托人指定银行有效借记卡(已经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关联的无需提供)。
2.个人公积金账户须封存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3.已经办出户口迁移证的本地户籍职工,须先办妥户口迁移手续,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已停缴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确实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继续工作及未在苏州大市范围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办理销户提取。
4.职工户籍情况由中心根据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信息为准。职工有异议的,可提供外地户口簿或苏州居住证(在有效期内),待经办人员向公安部门核准后办理。
按照国家规定的苏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以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1、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2、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3、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4、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5、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6、最新政策:从2016年9月1日起,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首先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承诺书》申报信息并作出承诺。之后凡是可以通过相关部门获取信息进行联网审核的,就不再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这样一来更方便单位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2、到自己单位的人事部门查询。
3、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的自助设备上查询,当然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在此设备上自助提取。
4、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网点查询,要看准了,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网点门口都有这个标记。
5、如果公积金账号已经关联了银行卡,可以在银行自助终端或网银上查询公积金账户以及余额、明细等。
若是不小心忘记了苏州公积金账号,可以通过以下的方法进行查询个人的公积金信息。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密码来查询。
公积金查询者可以利用拨打1232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自己的身份证*,进行查询。
查询者可以利用手中的公积金查询卡到安置有公积金查询机的经办的银行网点刷卡查。具体查询方法如下:工商银行,可凭个人身份证到附近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查询。
本人持身份证和市民卡去市民中心服务大厅的自助机查询,或者前往当地的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网点。
苏州公积金封存可直接携带个人身份证、原单位离职证明、银行卡等相关材料到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
其实公积金被封存不会对公积金的提取有太大影响,只是暂时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因为只有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且需要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才能申请。公积金提取后,一般3个工作日左右到账。如果本人暂时不方便办理提取,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最好是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到当地公证处做公证证明,然后委托人出示本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即可。本地户口需要封存两年提取,外地户口当月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当月即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办理离职时,企业需将本地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封存并托管到公积金缴存银行。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综上所述,职工离职后,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才能提取,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一个月内会办理该账户的封存,所以离职后一个月左右去提取比较合适。只要公积金账户有余额,并且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领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