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过不算套数,本市无住房,本人无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未参与过前
配偶公积金共贷的,可以算首套,纯按揭贷款已结清的不算套数。
本市无房但是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或参与过前配偶公积金共贷的,或在天津有一套住房的,算做二套。
有过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不予办理公积金贷款。
5月27日,公积金首套最高贷款调整为80万,二套仍为40万。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五月中旬开始,贷款政策倾斜首套客户。
5月15日,首套利率可以降20个基点。
5月17日下午,天津大部分银行已正式将首套房贷利率下调至4.4%(lpr-20基点)。
5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45%,降低15bps,首次一年期未调整只调整五年期。
首套房贷利率从4.9%降到了4.25%,降了65个基点。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自2022年12月26日起开始施行。新规加大我市对租房提取公积金职工的支持力度以及对多子女家庭租房和购买首套住房的支持力度。
1、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由按季度提取调整为按月提取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按月划转至职工的银行储蓄账户。
2、新推出针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此前本市没有专门针对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每月提取最高限额3000元。而本次新规执行后,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现行每月提取最高限额3000元的限制。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以下通用)是指养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
此前本市规定首套房贷款最高限额统一为80万元,本次新规明确:养育未成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本市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以本市统一贷款限额为基础上浮20%,即96万元。同时本市还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40%,与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保持一致。
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0%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低于85%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80万元。
1.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职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1、本市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2、我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0%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低于85%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80万元。本通知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指月末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
3、贷款受理日期在2022年5月27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2022年5月27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本通知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