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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积金贷款条件及要求(天津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一、天津公积金可以贷款多少

1、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2、购买第二套自有住房、公有住房产权的,贷款额度不高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1、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借款人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章印等;

2、初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资格、贷款金额、期限等,初审合格后由管理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就可以不用评估;

4、审核。申请人拿到由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后,再拿着《评估报告》和初审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货款审核,若审核通过,管理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天津公积金贷60万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需要哪些条件

公积金贷款60万,申请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时长在1年以上;

3、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至20倍,那么,个人账户余额要在3万-4万左右,或者更高;

4、贷款年龄和贷款年限的总和要小于70周岁;

7、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贷款60万条件是什么?

1、公积金缴存时间: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满足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金达到一定时间,有的地区要求6个月(含),有的要求12个月(含),各地会有差异。

2、贷款人年龄:贷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小于70岁。

3、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要求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要求的担保。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本国、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天津公积金贷60万条件要满足哪些?

1.公积金缴存时间,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满足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金达到一定时间,有的地区要求6个月(含),有的要求12个月(含),各地会有差异。

2.贷款人年龄:贷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小于70岁。

3.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天津市政府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的方针政策,拟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负责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

2019年2月,天津重新颁布了《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职工购房日期在2019年2月1日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在2019年2月1日(含当日)之后的,按新政策执行。购房日期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或房产买卖协议的打印时间,以住房交易网签系统中的记载信息为准。

此次公积金新办法明确了三类情形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一类是购买配偶、子女、本人父母或配偶父母住房的;第二类是离婚两年内,职工与原配偶之间存在买卖住房情形的;第三类是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贷款额度方面,购首套住房按账户余额20倍计算,购第二套住房按账户余额10倍计算。此次调整后,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或私产房,按账户余额倍数条件计算贷款额度执行相同政策。

此次新办法还明确了骗贷行为处罚措施。以虚假的购房、婚姻或其他信息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提高贷款额度的,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退回违法所贷款额,并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予以处罚;逾期不退回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天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按四个条件确定

;公积金贷款利息虽然商业贷款低,但是申请时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注意的,除了要清楚申请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得会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而不同地区,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会有所不同,这里以天津为例来介绍。

天津单笔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这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来确定的,申请贷款额度应为1千元的整数,计算出的可贷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则千位加1。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借款人家庭购买自有住房的,贷款成数≤8成。

[(借款人及配偶月工资总额+借款人及配偶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应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及配偶现有贷款月应还款额]×借款期数(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1)借款人家庭购买限价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

2)借款人家庭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0倍;

3)借款人家庭贷款购买非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

4)公积金账户余额≤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使用配偶额度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

三、天津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

3、没有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法定退休年龄一般女性55岁、男性60岁;

4、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5、本人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其中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是指职工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建造、翻建住房的,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大修住房的,须有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

1、首先由申请人向住房公积金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资料;

2、住房公积金审批通过之后发放委托通知书,申请人得到通知书后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3、持合同资料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综上所述,天津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条件,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良好;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连续逐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且所在单位不欠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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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2025年01月1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采用2025年01月1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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