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住房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的公积金服务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在市民中心界面点击公积金,打开公积金选项。
在公积金提取界面点击租房提取。
点击住房提取后点击同意授权书,在温馨提示中点击下一步,在租房提取界面填写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提取公积金。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中,人民政府负责人和建设、财政、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占1/3,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占1/3,单位代表占1/3。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由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人士担任。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1、太原市公积金的提取方式主要有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
2、线上提取:职工可以选择通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手机公积金”APP进行线上提取。具体操作步骤包括登录个人账号,选择提取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必要的证明材料,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提取的资金将直接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这种方式方便快捷,适合熟悉网络操作的职工。
3、线下提取:职工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窗口或任一分理处进行申请。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指定银行的借记卡,以及根据提取原因不同而有所差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证明等。职工提交申请后,工作人员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提取手续,资金将转入职工指定的银行账户。这种方式相对传统,但适用于不熟悉网络操作或需要现场咨询的职工。
4、无论选择线上还是线下提取方式,职工都需要确保自己符合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这些条件通常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等。同时,职工还需要注意提取的额度和时间间隔限制,确保自己的提取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5、此外,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提供了多种便捷服务,如拓宽提取资金支付银行范围、实现“跨省通办”提取公积金业务等,以满足职工的不同需求。职工在办理提取业务前,可以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服务信息,以便更加顺利地完成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于购房后2年内,凭房地产交易或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手续或凭证以及税务部门出具的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应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前,借款人(含已经出具异地贷款证明、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缴存账户余额仅可用于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不得再以其他原因提取。一是缴存比例。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签订《付款约定书》。买卖双方签订贷款资金划付的《付款约定书》。
2、委托评估。借款申请人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对转让房屋进行评估,出具评估书。
3、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双方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向税收征管中心办妥契税完税手续,取得转让后的房屋契证。
4、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持前述公积金贷款须提供的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做贷款面谈记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