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名下有房产,另一方可以提取公积金。
配偶名下有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另一方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主购房人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才可再办理,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材料。配偶提取时,除了主购房人所提供的资料外,还需要结婚证和主购房人的提取记录,且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所购买自住住房总价。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公积金,无法提供公积金提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需有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没有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公积金提取需要提供材料和提取方式:
1、材料:结婚证,购房合同,首付票据,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财会找管理公积金工作人员,咨询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公积金提取方式:公积金提取方式有多种,例如购买住房、租房、偿还住房贷款、大病医疗等。根据您的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
若购买经济房、商品房,可用公积金贷款,将比普通商业贷款利息少,商业贷款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或偿还本息。一般缴纳6个月以上就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3、父母给子女购房或治疗重大疾病。
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或者家庭成员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院费用。
销户前可一次提取。如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
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好处有,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缴存公积金归员工个人所有。,可滚动利息。享受免税。贷款购房利息下调。如120万贷款,期限30年,采取等额还款方式,总利息可节省约4.5万元。5、可提前还贷。
综上所述,配偶名下有房,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另一方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双方都有公积金,主购房人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才可再办理,主购房人提取时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等材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夫妻另外一方公积金的方法如下:
1、双方必须都缴纳了公积金,且公积金账户中有一定额度的金额;
2、双方缴纳公积金期限必须是1年以上;
3、双方都没有需要归还的公积金贷款;
4、办理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产证上必须有夫妻双方的名字;
5、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结婚证明;
6、工作单位要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借贷者就有了个公积金账号;
1、公积金账户设立条件:必须是在职员工,且单位与员工按规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2、公积金提取条件:包括购房、租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离退休等多种情形;
3、公积金联名账户:夫妻双方可以申请将各自的公积金账户合并为联名账户,便于共同管理和使用;
4、公积金提取额度:提取额度通常受到账户余额和实际支付住房相关费用的限制;
5、公积金提取流程: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购房合同等,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要提取另一方公积金,需要满足条件:双方都缴纳了公积金且账户有一定金额,缴纳期限超过1年,没有需要归还的公积金贷款,购房证上有夫妻双方名字,提供结婚证明,有工作单位给借贷者上了公积金账号,并且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法律分析:取配偶公积金进行房屋购买活动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必须是主购房人先提取、配偶才可以提取,如果主购房人没有公积金,可直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据了解,职工在住房消费类提取中,办理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手续应如下:
1、必须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对账簿或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另外,属于职工个人婚前所购住房且非夫妻二人共有财产的,配偶不得因为购买该住房而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婚前房产在婚后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方可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