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认贷不认房
房屋套数的认定关乎着首付比例、房贷利率等购房支出成本,近期两地相继调整政策,以公积金贷款认定房屋套数。
四川自贡自1月17日起,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又无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有一笔已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一笔尚未完清的住房商业贷款,按二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放松二套房认定标准的同时,个别城市还在二套房首付比例方面有不同程度调整。
2022年1月21日起,广西北海率先下调二套房首付比例,规定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下调至40%。同时,福州自2月1日起,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40%。
今年以来已有广西、浙江衢州、广东东莞、广东中山、河南新乡等地,相继调整政策提高公积金购房贷款额度。
3月1日,广东中山、河南新乡通知调升公积金贷款额度。中山明确购买首套房、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新乡则规定,单方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升至40万元。
购房者都知道,在总房款一定情况下,贷款额度越大,首付款越少,压力越小;贷款期限越长,月供越少,压力越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相比,公积金贷款占明显优势。通常情况下,如果有政策,政策内容都会偏向公积金贷款。例如商业贷款首付至少3成,公积金贷款首付至少2成。
很多异地购房者无奈于年龄限制,使得购房时无法申请到商业贷款,或者说贷不了足够款。因为商业贷款年龄限制为必须贷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必须小于65周岁,而公积金贷款对贷款人年龄就没有限制。对于房屋年龄,商业贷款要求比较严格,例如1985年之前房子基本上不给予贷款,而公积金贷款对房龄要求就显得比较灵活,房龄和贷款期限之和不大于50年就可申请。
公积金用途其实不只是在贷款买房方面,交住房公积金用在购买、修建具有自主产权自住住房,或者出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能证明家庭困难情况,也可以提取出住房公积金。
1、【法律分析】:关于公积金调整问题,其实每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年调整,调整时间为每年的第三季度(7月1日-9月30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当年7月起执行,也就是说每年的公积金调整时间都是在7月份。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3、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4、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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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的7月1日至7月31日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调时间,因为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的,大部分人的公积金缴费基数都是从7月1日开始实施新政策的。
2、公积金本年度的缴存基数调整为上一年度的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比如2021年的公积金缴费基数就是2020年的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以此类推。因为大家每年的平均工资都是在上涨,所以大家的公积金缴费基数也在不断地上涨。
3、据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4日,已经有超过40个城市发布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的通知。其中杭州时对基数的上调是最多的,将下线上调了270—410元,上线上调至4598元。调整后杭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更是达到了全国最高,36675元。上限基数是按照2021年全杭州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下线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市区下线为2280元。换句话说,如果在杭州,你的工资达到了36675元或以上,将按照最高12%的缴存比例来进行计算,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最高均为4401元,合计可达到达8802元。
4、缴存单位可在5%—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同一缴存单位执行相同缴存比例。
5、那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对打工人来说到底是不是一件好事?
6、如果你现在不用公积金的话,以它现在的利率,几年后就可以成为一笔不菲的收入的。你可以将它理解为储蓄的额度,所以提高公积金的缴纳基数就相对于提高公积金缴费额度,那么换个说法就是变相的涨工资。另外一些城市的公积金可以按月提取了,从8月1日开始正式执行!像徐州市、沈阳市、北京、厦门、海南等多地都支持公积金按月提取。
7、其中以徐州市为例:7月20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告,文中明确自2022年8月1日起,可按月提取公积金还商贷。
8、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9、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0、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1、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