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准备相应的材料,然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宝鸡公积金的提取,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购房提取: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
2.还贷提取: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3.租房提取: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
4.退休提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完退休手续。
5.其他情况:如出境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
根据不同的提取条件,所需材料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账户信息:公积金联名卡或存折。
3.相关证明文件:根据提取条件,提供相应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租房合同、退休证等证明文件。
准备好材料后,可以向宝鸡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提取申请。申请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渠道和流程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取申请进行审核,核实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核通过后,会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将公积金款项打入提取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宝鸡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准备相应的材料,然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在提交申请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进行审核并办理提取手续。提取公积金的流程相对复杂,建议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2、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3、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5、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6、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7、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8、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9、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5、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