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晚间,山东省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通知》自2022年6月6日起执行。
在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方面,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申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另外,要对多孩家庭购房予以政策倾斜。《通知》称,要提高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对二孩家庭提高5万元,对三孩家庭提高10万元。《通知》执行之前已受理、录入系统的贷款按原政策执行。《通知》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原政策执行,《通知》事项与以前规定不一致的,执行《通知》。
此前,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租赁商品住房提取最高额度上浮20%,即:租住滨城区、邹平市、博兴县、经开区、高新区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每年提取最高额度20400元;租住滨州市其他县区商品住房的,夫妻双方每年提取最高额度18000元。阶段性支持政策到期后,恢复执行原租房提取最高额度。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根据滨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业务运行情况报告显示,2022年第一季度,滨州市共缴存住房公积金11.32亿元,同比增长22.38%;提取住房公积金6.19亿元,同比减少2.83%;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85亿元,同比减少58.52%。2022年第一季度,业务收入10731万元,业务支出6064万元。完成了2021年增值收益的分配工作,其中提取管理费用2005万元,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7006万元。截至2022年3月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为0。
根据我国公积金相关政策规定,市民想要办理商转公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当地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2.转贷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人或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3.申请人需向银行确定,其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同时向银行提出提前结清贷款的申请。一旦银行同意,就能办理接下来的业务。4.申请人要保证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记录良好并无逾期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首套房五年期以下百分之2.6,五年期以上百分之3.1.。根据查询社保100网显示,截止2024年1月4日,滨州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5年)利率为百分之2.6,五年期以上利率为百分之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百分之3.025和百分之3.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