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提取,包括购房、建房、大病医疗、教育等;提取时需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手续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是为了满足职工购房、建房等住房需求而设立的一种强制储蓄制度。如果职工满足一定条件,便可以进行提取。按照惠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可以提取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职工在本市购房首付款时提取;2.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时提取;3.职工购买商品房基本住房时提取;4.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提取;5.职工因患重大疾病、急重症等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时提取;6.职工子女入学和职工本人参加高等教育时提取;7.职工退休时提取。在办理提取手续时,职工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在购房提取时需要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等文件;在大病医疗提取时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材料等。值得一提的是,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注意相关规定及时更新,并且要根据自身情况和需求仔细选择是否进行提取。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根据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缴存比例8%,职工个人缴存比例8%,共计16%。其中,单位应当及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和所需证明材料等有所不同,并且提取时需要及时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影响正常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当事人公积金卡内。
1、购房提取。这种方法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全额提取即可;
2、住房贷款提取。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如果目前有需要偿还的房贷,可以按照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
3、利用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现在有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在职职工租房,可以利用租房合同来提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也会有限额,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要在自己一年所支付的房租金额之内。但是如果想要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仅靠租赁房屋的方式来提取还是不够的;
4、房屋装修提取。房屋装修或者老房子改造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之后,就可以提取。具体所需材料,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提前告知;
5、法院判决提取公积金。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很少遇到。比如在欠了别人很多钱的情况下,自己一直没有偿还,别人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判决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转移到别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去。这种提取方式是一种理论上的方法,如果要真的实施,手续也是比较繁琐的。
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的影响具体如下:
1、会影响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最高限额内根据账户余额来计算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会直接影响到贷款额度的,余额越低,贷款额度就会越低;
2、提取住房公积金都是需要有一定的理由的,如果用户使用租房的理由提取了住房公积金,那么在两年内用户都无法对公积金再次办理租房提取了;
3、会影响二套房的认定,名下具有一次住房记录、贷款记录或购房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可以认定为二套房,会直接导致办理房贷时的首付比例增加。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广东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广东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注意事项:
1、职工提取资料发生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银行网点前台办理变更手续,其中银行转账账号发生变更的,需提供所有提取材料原件与变更帐号复印件重新办理。
2、职工以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为提取条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职工每半年提取一次,即上次提取转账时间与下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必须满6个月或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为提取条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3、职工有多套住房的,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办理提取申请,待该套房产可提取额度提满或注销提取资格后,再以另一套住房办理提取手续。
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购房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房屋产权人配偶(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提取时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及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房屋产权人的配偶之后每次提取均需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5、“集中封存部”中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不需要单位盖章外,其它按现行提取规定提供所需的证明资料。个人信息不完整或者有误的,还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证明材料为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及职工本人姓名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6、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广州市内购房且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
首次新办定期自动转账提取的,该套房屋下的产权人可各自持房产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任一银行网点申请办理定期转账手续,无需所有产权人同时到场确认,之后该套房屋的资料如发生信息变更的,则需提供所有资料原件和变更资料的复印件到银行网点办理资料录入扫描,并重新签订《住房公积金定期转账提取协议书》,经中心后台审批通过后,按原约定周期为职工办理自动转账。
7、提取业务、定期自动转账办理场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任一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
8、本服务指南内容本次更新时间为2014年9月,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服务指南未涉及的业务和特殊情况,请按照前台人员的业务指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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