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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的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广东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一、广东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1、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当事人公积金卡内。

1、购房提取。这种方法提取公积金时,直接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全额提取即可;

2、住房贷款提取。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如果目前有需要偿还的房贷,可以按照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

3、利用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现在有许多地区都已经实行了这样的规定,如果是在职职工租房,可以利用租房合同来提取自己账户中的公积金。但是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的提取也会有限额,公积金的提取金额要在自己一年所支付的房租金额之内。但是如果想要将公积金全部提取出来,还需要满足更多的条件,仅靠租赁房屋的方式来提取还是不够的;

4、房屋装修提取。房屋装修或者老房子改造等情况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在提供自己与装修公司的装修委托合同以及其他的证明材料之后,就可以提取。具体所需材料,公积金办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也会提前告知;

5、法院判决提取公积金。这种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很少遇到。比如在欠了别人很多钱的情况下,自己一直没有偿还,别人通过法院起诉,法院就会判决将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提取出来转移到别人的公积金账户中去。这种提取方式是一种理论上的方法,如果要真的实施,手续也是比较繁琐的。

住房公积金全部提取的影响具体如下:

1、会影响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最高限额内根据账户余额来计算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是会直接影响到贷款额度的,余额越低,贷款额度就会越低;

2、提取住房公积金都是需要有一定的理由的,如果用户使用租房的理由提取了住房公积金,那么在两年内用户都无法对公积金再次办理租房提取了;

3、会影响二套房的认定,名下具有一次住房记录、贷款记录或购房提取公积金记录的可以认定为二套房,会直接导致办理房贷时的首付比例增加。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广东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广东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用

广东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用的流程具体如下:

(2)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3)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

(1)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2)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及《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专用章”印鉴。

(1)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同城采取转账方式,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异地采用电汇或者信汇到调入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

(2)个人提取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开具的转账支票直接转入贷款银行为借款人开设的专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一年可提取一次。其它情形的提取,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用转账支票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提取现金支付发给职工个人。

广东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具体如下:

(3)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1)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8)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综上所述,办理提取申请首先职工需要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申请,单位进行审核,住房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放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通过支付宝提取、临柜申请、批量代办、自助申请、特定情况提取

东莞的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提取。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方法:

通过支付宝提取。在支付宝搜索“i莞家”小程序,选择“住房公积金”服务,根据需要选择“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临柜申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名下的提取转账账户原件,填写《东莞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并提交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办事处审核盖章。然后,持审核通过的申请书和身份证等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批量代办。授权单位代办,单位填写《批量代办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书》并盖章,制作《批量提取电子清册(租房)》并加密,由受委托银行办理。通常,审批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短信通知申请人。

自助申请。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短信、粤省事小程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等方式进行申请。在这些平台上,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审核。

特定情况提取。例如,物业管理费提取(每月可提取月缴存额的30%,上限不超过1500元)和装修提取(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的65%,上限不超过10万元)。

2受理:申请人已临柜创建档案,予以受理;申请人未临柜创建档案,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系统对申请人进行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反馈审核失败原因。

1、申请: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在承诺办理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东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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