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可以一年提取一次的,但领取一次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公积金余额。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想要提取公积金,需要客户按照公积金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的资料,比如说购房合同、租房合同或者失业证明等等,具体客户要以当地公积金中心的通知为准,不要有遗漏或错误的地方;
客户可以至就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这个时候就要将资料提交给公积金中心审核,如果资料存在问题,柜台工作人员则会通知客户当场更正或者是补充,如果不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则会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理由,并且退回申请资料;
如果客户提交的资料没有问题,公积金中心窗口审核通过以后就会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并且对相应的资料进行扫描存档;
客户申请资料存入电脑以后,公积金中心就会安排资金至客户提供的银行账户里面,一般情况下公积金中心从审核资料到安排资金到账需要花费1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客户耐心等待公积金中心的通知就好了。
1、用于购房。若想贷款买房,那么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可以为贷款用户节省不少贷款利息;若不办理贷款,那么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首付款;办理过商业贷款购房的用户,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2、用于建房,翻建或大修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有建造自有住房,或翻修、大修自有住房需求时,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由于支付建房、翻建、大修住房费用;
3、用于租房。部分城市公积金也是可以用于租房的,每月租房支出如果超出了公积金缴费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那么可以按月提取公积金由于支付住房租金;
4、用于治疗重大疾病。公积金缴费人的家庭成员如果不幸患重大疾病,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医疗费用,减轻家庭负担;
5、公积金缴费人如果离休、退休、出国定居等情况,可以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对于退休人员来说,一次性提取的公积金是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综上所述,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当中,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然后向自己的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且根据所使用的用途提供相关需要的资料,由单位先进行预审之后提交到当地的公积金部门。由公积金单位对于提取额度以及可提取的次数作出审批,在核对无误后,会发放到个人的账户当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广州目前提取公积金的基本流程是,购房者需要持有深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房屋销售合同、首付款发票、银行按揭合同等相关材料。办理成功后,购房者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首付款。
广州提取公积金的等待时间取决于缴纳公积金的时间,一般来说,购房者在缴纳公积金满1年且连续上缴6个月后即可提取公积金,提取资金的最长等待时间为45个工作日。购房者可以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自助查询系统或电话咨询查询提取进度。
需要注意的是,在广州购买二手房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和卖家选择“公积金过户”来支付购房款,那么双方需要至少提前20天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公积金转移申请,待转移完成后再进行提取。
广州购房者提取公积金的限额和条件是有规定的。目前,广州购买首套房的购房者提取公积金的限额为最高不能超过房屋价值的30%。同时,购房者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连续缴存满1年。
2.购买房屋为本人及家庭成员自用住房,且符合深圳市限购和限贷政策。
3.购房者和家庭成员名下不能有其他房产及未开发用地。
4.房屋的优惠折扣、价值评估等必须符合规定。
购房者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自己符合提取条件,并且准备齐全提取所需的材料,以避免办理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2.提取公积金后,确保使用资金的目的真实合法,不能用于投资理财、消费等非法用途。
3.购房者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和时间,以便更好地完成购房计划。
1、《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2、第十六条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所需材料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布),公积金中心自收到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3、《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4、第十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提出申请,只可以提取一次,每户所有提取人提取总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所产生的费用。
5、第十五条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四)款提取条件的,可以选择以下任一方式提取:
6、(一)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月租金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及所租房屋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超出部分租金均不计入提取额度。
7、(二)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连续缴存满3个月后可以提出申请,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起算,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月提取额度由公积金中心参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8、(三)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内提出申请,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租金。
9、参考资料来源: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