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出来,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2、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广州公积金可通过网上或者窗口办理提取手续。
广州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很多,不同提取方式所需要的资料都有差,但归根到底还是可总分为两者方式,一种是网上办理,一种是窗口办理,具体如下:
网上办理:满足当地提取公积金条件的个人,可通过中心广州公积金官网的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按照网上的流程办理提取,等待审批和打款就可以了。
窗口办理:窗口办理是针对单位以为不懂操作的老年人,按照当地要求准备好申请表、身份证资料,银行卡等材料;本人直接到当地公积金部门提出申请,等待审批通知打款就可以了。窗口办理会比较慢,建议线上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申请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4、申请人为职工父母或子女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申明具结保证书)。
5、申请人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单位审批盖章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如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6、其它所需资料(不同的提取用途等,申请人还应分别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广州公积金初次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