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缴存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下同)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及配偶户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广州毗邻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4、(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出资为拥有所有权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5、(四)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6、(五)下岗、失业人员,男性满45岁、女性满40岁,至申请当月已连续下岗、失业满12个月的。
7、(六)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8、(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十)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10、(十一)国家和广东省、广州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11、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优先办理。
12、注: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
13、没有办理提取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14、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15、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在广州,取出公积金的方法有多种,主要包括线上提取和线下提取两种形式。
在广州想要取出公积金,首先需要了解相关的公积金提取政策。这包括了解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如购房、租房、还贷、离退休等。
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者相关APP进行线上提取。需要注册账号,绑定个人公积金账户,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转账到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如果不熟悉线上操作或者需要办理的业务较为复杂,可以前往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进行线下办理。需要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填写申请表格,经过审核后,公积金将以现金或者转账的方式发放。
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注意核对个人信息的准确性,确保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同时,要注意公积金账户余额和可提取额度的关系,避免超额提取。另外,根据不同情况,提取公积金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需耐心等待。
广州取出公积金的方法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途径,个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在办理过程中,需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材料的真实性。
广州公积金可通过网上或者窗口办理提取手续。
广州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很多,不同提取方式所需要的资料都有差,但归根到底还是可总分为两者方式,一种是网上办理,一种是窗口办理,具体如下:
网上办理:满足当地提取公积金条件的个人,可通过中心广州公积金官网的个人业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按照网上的流程办理提取,等待审批和打款就可以了。
窗口办理:窗口办理是针对单位以为不懂操作的老年人,按照当地要求准备好申请表、身份证资料,银行卡等材料;本人直接到当地公积金部门提出申请,等待审批通知打款就可以了。窗口办理会比较慢,建议线上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申请人为职工配偶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
4、申请人为职工父母或子女的,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申明具结保证书)。
5、申请人委托单位经办人办理的,提供单位审批盖章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如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经公证后的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6、其它所需资料(不同的提取用途等,申请人还应分别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