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积金 > 廊坊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续,河北廊坊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证件

廊坊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手续,河北廊坊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证件

一、廊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在廊坊市,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买房,还可以提取作为生活费用了。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符合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即可按照流程走提取公积金,那么廊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分别是什么?对此,我做出以下的答复:

1、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农业户口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

10、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职工凭提取证明,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向“核心”出具证明

2、职工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核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通知申请人并在3日内办结提取手续;不予提取的,应说明原因和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3、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凭证直接到“核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经“核心”审核准予提取的,由职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总而言之,廊坊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分为房屋类以及非房屋类,符合条件的,按照上述的提取流程走即可,详细内容可查看全文。以上就是整理的关廊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问题的全部解答。

二、廊坊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廊坊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取:

1、提取公积金前需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等;

2、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表要填写准确、完整,特别是需要填写提取金额和提取原因等信息;

3、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提交申请;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和审批,核实相关信息是否真实有效。一般情况下,审批时间为5-10个工作日;

5、审核通过后,住房公积金中心会将提取金额转入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以现金形式发放。一般情况下,到账时间为1-3个工作日。

按月提取公积金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缴存公积金的条件,即在单位缴存公积金,并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

2、具备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包括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大病医疗、子女教育等情况,具体提取条件和比例根据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而定;

3、具备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即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按月提取公积金的要求,一般包括年龄、缴纳公积金时间、缴存金额、贷款记录等。

综上所述,按月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多个条件,并且提取的比例和方式也可能因地区、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办理按月提取公积金前,建议先了解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和要求,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河北廊坊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证件

1、廊坊市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手续:

2、《廊坊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和同户籍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薄、单位证明,有第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相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本人委托他人提取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受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第十四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下列证明:

5、(一)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返还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者协议、购房销售不动产发票及其复印件,也可以提供契税完税证明、产权证及其复印件;

6、(二)职工参加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的,提供与单位签订的集资或者房改房合同(协议)、购房票据及其复印件;

7、(三)职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相关证明及其复印件、付费发票及其复印件;

8、(四)职工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建设、城乡规划部门的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付费发票及其复印件。

9、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职工偿还自住购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偿还贷款本息的已还款对账单(需银行盖章)以及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10、第十六条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应当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及其复印件。

11、第十七条职工离退休的,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一种:

12、(一)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及其复印件;

13、(二)经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的职工离退休审批表及其复印件。

14、第十八条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其复印件或者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其复印件。

15、第十九条职工调离本市并迁出户口的,提供调令及其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其复印件。

16、第二十条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17、第二十一条住址在乡镇或者农村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及其复印件。

18、第二十二条职工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及其复印件。

19、第二十三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供职工死亡证明及其复印件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0、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千元以上的,还应当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及其复印件。

21、对该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

22、第二十四条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者未办理转移的职工,提供职工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该职工未重新就业的证明。

23、第二十五条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及其复印件、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其复印件。

24、第二十六条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应征入伍、上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其复印件。

25、第二十七条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认定证明、突发事件中职工本人实际负担的费用证明、户籍证明、家庭收入证明及其复印件。

友情链接:星座 

广告合作商务QQ: 81848664

采用2025年01月1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采用2025年01月11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2025年01月11日最新贷款计算器计算最新房贷基准利率,房贷利率表,提供贷款、商业贷款、公积金买房、个人按揭月供购房等银行房贷利率计算公式在线使用,2025年01月11日年最好用的房贷计算器,房贷利息计算专家。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