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按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的最高可贷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2、职工本人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3、(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4、夫妻双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5、(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6、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7、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8、 a.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
9、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或私产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80%。其中私产住房的房屋价格为购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评估价格的较低值。
10、职工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我市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
11、购买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还应不高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与房屋补偿金的差价。
12、 b.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其所需费用的70%。
13、③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14、 a.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15、 b.贷款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16、 c.以下情况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购买公有现住房的;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17、④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18、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19、申请贷款时职工或其配偶正常缴存按月住房补贴的,参照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20、计算出的贷款额度数值保留到千位,千位以下不为零的千位加一。
很多廊坊的小伙伴想要知道廊坊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我帮大家整理了关于廊坊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和提前方法。
1、申请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留存不少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当前月缴存额的6倍),补缴、趸缴等形式不视为连续缴存。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情况下,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月平均收入应当大于或等于月还款额的两倍。
3、有法规期限内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且房屋用途为住宅(别墅除外),按照《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确定。
4、申请人及其配偶两年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央行征信系统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5、职工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的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符合“认房认贷”的条件。“认房”即台州市区域内的住房套数,“认贷”即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包括个人征信报告或缴存证明等载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
6、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
7、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相关法规。
8、已支付不低于法规比例的首期付款,如职工需同时申请组合贷款的,根据公积金中心和银行的首付比例高者为准。
一、廊坊公积金业务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二、去到去到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
三、通过廊坊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网址线上操作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据了解,廊坊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首套房,贷款年限在5年(含)以内,年利率2.75%;贷款年限在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如果是用于购买第二套房,贷款年限在5年(含)以内,年利率3.03%;5年以上,贷款利率3.58%。就只有这两种情况,因为公积金贷款不能用来购买第三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