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公积金提取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中心按照授权审核提取材料,准予提取并告知,银行或直联支付,不予提取并告知理,姑苏区提取地点是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关于“苏州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2、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其理由。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授权审核提取材料,符合条件、材料不齐全的,退回申请材料,一次性告知。
3、复核审批:准予提取并告知,银行或直联支付,不予提取并告知理。
4、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姑苏分中心综合窗口。
5、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6、(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7、(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9、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苏州园区app公积金提取可以通过苏州公积金APP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在自己的手机上下载一个苏州公积金,然后打开这个APP。
打开APP之后点击下“业务办理”的功能。
3、点击外地户籍职工调离本市提取
进入业务办理页面,点击“外地户籍职工调离本市提取”。
在相关界面中输入自己的账号密码以及验证码,接着再点一次“外地户籍职工调离本市提取”即可。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通常不同的城市提取的网址和流程都会有些差别,不过大致上差不多。用户应先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电子签约,然后关注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公众号。关注后,进入公众号,然后点“我要办理”和“我要提取”选项即可。接下来选择提取的类型并根据提示输入账号和验证码等,登录后就能见到能够提取的额度了。
1、个人缴存后资金翻倍。个人按5%—12%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补贴。因此,职工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资金翻一番。
2、计付利息。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上年结转的,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利息。
3、免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扣除。
4、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依法缴存的政策性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中心专户储存,统一管理运作。
5、可提取用于购买、建造自住往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凭相关合法有效证件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6、可作为养老金。职工退休后,凭退休证、身份证等证件资料,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7、可申请贷款。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干部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