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全部提取
因为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具有强制性的专项,主要用在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上,分别由单位缴存与个人缴存两部分。其中单位缴存增加了企业和单位的成本,而个人缴存部分通过减免个人所得税,强制性地来为职工提高购房支付能力。所以住房公积金在未被提取前,职工并不能实际全部提取,而是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设立的专户内统一管理。
以下情形之一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据了解,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成都市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身份证明: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③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持委托书为职工代办业务的,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和委托期限。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④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⑤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提取申请时间:两次离职提取业务办理时间应间隔12个月(含)以上。
(三)提取额度: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
成都公积金登不进去的营业其实有很多种的,大概是因为成都公积金网站的网络问题,所以无法登录,也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网络问题。
(1)购买自住住房,建成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存款人本人或者配偶为房屋所有权人;
(2)提取出租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出租自住住房;
(3)对于全额提取,存款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4)如果存款人定居国外或抵达香港、澳或台,他可以申请定居国外。
1.撤回申请时间:批准文件批准后12个月内一次,以后年度不撤回。提取金额(以100元为单位)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筑款或购买建筑材料中载明的金额为准),也不得超过申请时职工及配偶上月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提取范围:业主及其配偶。一次性提取,以后年份不提取。
2.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支取的决定;经审查不批准撤回的,应当告知理由。
3、单位为员工代办提取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出票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员工提供用人单位签字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及出票人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员工开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支取范围:存款人可申请专项支取和非专项支取业务,其中,专项支取业务是指支取购买自住住房、支取自住住房建设款、支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取租住自住住房、支取满年龄、支取境外居留、支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