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证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1、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每年最多可以提取公积金两次,且间隔不少于6个月,具体提取次数和金额限制需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定。
2、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每年最多可以提取公积金两次,且间隔不少于6个月。根据企业所在地的政策不同,提取次数和金额限制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确认。一般来说,公积金提取分为非购房提取和购房提取两种情况。非购房提取包括个人提取和单位提取两种方式,个人提取可用于教育、医疗、大病医疗、家庭装修等方面;单位提取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发展、房屋公租房建设等方面。购房提取包括首次购房和再次购房两种情况,金额上限由政策规定,一般来说首次购房提取金额相对较高。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相应条件和规定,例如非购房提取需要证明相关用途和申请材料,购房提取需要证明购房意向和购房相关情况等。同时,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也可能会有所差异,需要及时了解和确认。
3、除了提取公积金,还可以用公积金来做什么?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用于提取之外,还可以用于缴纳房屋贷款、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缴纳房屋交易税费等方面。此外,一些地方还对公积金进行了更多的扩展使用,如用于二手房交易、租房补贴、创业就业等方面。具体适用范围需根据当地政策进行了解和确认。
4、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最多可提取公积金两次,且间隔不少于6个月,但实际提取次数和金额限制需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确认。除了提取外,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于缴纳房屋贷款、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缴纳房屋交易税费等方面。具体使用范围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了解和确认。
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6、(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7、(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9、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