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取成都住房公积金的地点可以在成都市各区、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位置如下:
2、*锦江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锦江区华兴正街8号附14号
3、*金牛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金牛区星辉西路7号金牛区市民之家一楼
4、*青羊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青羊区文武路138号成都市质监局4楼
5、*成华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成都市成华区怡福路78号
6、*武侯区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1号
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新管理部:高新区孵化园人社大厦一楼
8、请注意,不同的单位、不同的地区,提取公积金的方式和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提取公积金前,最好咨询您的单位人事部门或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详细了解。
9、同时,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具体要求可以查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成都市的公积金中心在城中服务大厅(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产交易大厦3、4楼)
成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城中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房地产交易大厦3、4楼电话:028一8627927城南服务大厅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孵化园8号楼德商国际成都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查询成都公积金查询中心。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现的,但是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随便提取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
依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只有当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或离休、退休的;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或出境定居的;或需提取同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或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职工需要提取公积金时,单位需要予以核实,并且为职工出具提取证明。职工拿到提取证明后才可向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满足条件被准予提取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1、城南服务大厅服务热线:028-85324726
2、城北服务大厅服务热线:028-86436775
3、城东服务大厅服务热线:028-84350774
4、城西服务大厅服务热线:028-64064608
5、新都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3995136
6、龙泉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4854180
7、温江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2728061
8、青白江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3611321
9、都江堰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7290123
10、崇州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2313871
11、彭州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3885794
12、邛崃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8764330
13、金堂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4997702
14、蒲江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8554268
15、大邑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8296912
16、双流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5815585
17、新津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2523108
18、郫都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7864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