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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提取限制,成都公积金新政贷款额度计算

一、成都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几次

1、根据《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每年最多可以提取公积金两次,且间隔不少于6个月,具体提取次数和金额限制需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定。

2、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每年最多可以提取公积金两次,且间隔不少于6个月。根据企业所在地的政策不同,提取次数和金额限制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和确认。一般来说,公积金提取分为非购房提取和购房提取两种情况。非购房提取包括个人提取和单位提取两种方式,个人提取可用于教育、医疗、大病医疗、家庭装修等方面;单位提取主要用于企业经营发展、房屋公租房建设等方面。购房提取包括首次购房和再次购房两种情况,金额上限由政策规定,一般来说首次购房提取金额相对较高。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相应条件和规定,例如非购房提取需要证明相关用途和申请材料,购房提取需要证明购房意向和购房相关情况等。同时,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也可能会有所差异,需要及时了解和确认。

3、除了提取公积金,还可以用公积金来做什么?住房公积金除了可以用于提取之外,还可以用于缴纳房屋贷款、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缴纳房屋交易税费等方面。此外,一些地方还对公积金进行了更多的扩展使用,如用于二手房交易、租房补贴、创业就业等方面。具体适用范围需根据当地政策进行了解和确认。

4、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每年最多可提取公积金两次,且间隔不少于6个月,但实际提取次数和金额限制需根据个人情况和政策规定进行确认。除了提取外,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于缴纳房屋贷款、支付房屋租赁押金、缴纳房屋交易税费等方面。具体使用范围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了解和确认。

5、《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6、(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7、(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9、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成都公积金可以付首付吗

1、在成都,公积金作为职工住房储蓄的重要来源,主要用于支持职工的住房消费。具体而言,职工可以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者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积金能够真正用于改善职工的住房条件。

2、尽管公积金在购房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政策上并不支持直接使用公积金支付首付。这是因为首付是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需要自行承担的一部分费用,用于证明购房者的经济实力和购房意愿。而公积金的主要目的是帮助职工积累住房资金,而非直接用于支付首付。

3、对于购房者而言,除了自有资金外,还可以通过商业银行贷款等方式来筹集首付资金。此外,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能提供首付分期等优惠政策,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方式都需要购房者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

4、虽然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于支付首付,但购房者仍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和使用公积金来降低购房成本。例如,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从而减轻还贷压力。此外,购房者还可以关注公积金政策的变化和优惠措施,以便更好地利用公积金改善住房条件。

5、成都公积金不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购房者应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筹集首付资金。同时,购房者可以合理利用公积金政策,降低购房成本,改善住房条件。

6、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7、(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8、(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成都公积金新政贷款额度计算

10月8日,成都将实施公积金新政,可按月提取,冲抵还贷。

对于之前没有用公积金买房,或者正在租房的朋友来说,是一大福利。因为可以按月提取,所以不用每个月申请。涂抹一次就可以间隔提取,可以说是非常方便。

但是对于想用公积金贷款的朋友来说,看了这个政策,就是存储月份和存贷比。是不是有些混乱?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能借多少?

其实官方文章已经解释清楚了。但是,我们会用更简单、更通俗的语言再次解释这篇文章。

首先我说明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无论新政中的贷款额度是怎么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仍然是单人40万,双人70万。这一点没有改变。

那么,如何计算自己的额度,先看公式: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月公积金对应存储月数存贷比系数)。

这表示总和。月公积金很好理解,就是你个人缴费和你单位缴费的总和。

对应的存储月数是指:假设你这个月贷款,那么最后一个月(在双方都有公积金缴存的情况下)为1,最后一个月为2,依次递增,直到你第一次缴存的月份。

存款系数目前规定存款月1为0.9。

那么,公积金新政策实施后,如果本月申请贷款,之前已缴存10个月,每月累计缴存2000元,且从未提取过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如下:

(2000* 1* 0.9 2000* 2* 0.9 2000* 3* 0.9.2000* 10* 0.9)=9.9万元。

以上是不提取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但如果已经提取或申请按月提取,则每月公积金等于提取扣除的金额。

举两个例子:1。如果你这个月申请贷款,10个月每月公积金缴存额还是2000元,但是你在申请贷款前已经提取了5000元,那么你的贷款额是这样计算的:

[(2000-2000)* 1* 0.9(2000-2000)* 2* 0.9(2000-1000)* 3* 0.9.2000* 10* 0.9]=46800元。

2.还是一样的存款金额和时间。如果你这个月申请贷款,而且还申请了按月提取,比如每月提取1000元,下个月生效,那么每月公积金就要扣1000个月:

【(2000-1000)*1*0.9.(2000-1000)*10*0.9)】。

这是新贷款金额的计算方法。简而言之,就是和每月存款额、存款月份挂钩,存款额从取款额中扣除。你明白吗?

根据新的贷款政策,在公积金贷款条件方面,取消公积金贷款首付和公积金余额“二选一”的限制。新政实施后,缴存人可结合自身公积金缴存提取情况和拟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决定是否提取公积金余额用于贷款购房首付,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积金在购房过程中的使用价值。

新政实施后,新建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表由贷款受理要求调整为贷款发放要求,即在你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如果新政后还没有完成购房合同备案,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公积金贷款发放时再提交备案表,将公积金贷款的整个流程提前。

根据新的贷款政策,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按月综合计算,每月贷款额度与“公积金月缴存额”和“相应存储月数”挂钩。存款人所有月贷款额度之和就是我的贷款额度。

根据公式,缴存职工的贷款额=(月缴存公积金相应存储月数存贷比系数)

如何计算「按月缴存公积金」的价值?

缴存职工未提取公积金的,按照公积金实际月缴存额取值。已缴存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按照后进先出的原则从提取点逐笔扣除,并按照当月扣除的金额计算价值,直至扣除相应的提取金额,扣除的资金不再计入贷款额度。

“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的取值方式如何算?

缴存职工最近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入账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为1,自1开始往前依序倒推的自然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分别是2、3、4??。

由成都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并公布,目前存贷系数为0.9。

举例说明贷款额度“双挂钩”计算方式

假设缴存职工2021年8月参加工作,每月应缴公积金是2000元。所在单位2021年9月才为其办妥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同时补缴了8月未及时缴存的公积金。缴存职工2021年12月提取5000元,2023年2月申请公积金贷款,所在单位该月尚未缴存。具体贷款额度计算见下表:

↑“双挂钩”后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1.关于“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即当月可纳入额度计算的公积金)的认定

(1)以入账时间为准,不区分汇缴、补缴。该缴存职工2021年8月应缴公积金实际入账时间是9月,所以9月对应的“每月缴存的公积金”为4000元。

(2)发生提取时,按照“后进先出”原则逐月进行抵扣。因该缴存职工2021年12月提取5000元,则12月缴存的2000元被抵扣完后,再依序往前将11月缴存的2000元抵扣完、在10月缴存的2000元抵扣1000元;所以该缴存职工2021年10月、11月、12月可纳入额度计算的公积金分别为1000元、0元、0元。

2.关于“对应的存储月份数”的认定

该缴存职工在2023年2月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因单位最近一次为其缴存入账的时间是2023年1月,所以2023年1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是1。依序往前倒推,2021年12月至2021年8月“对应的存储月份数”依次为2至6。

3.关于“存贷系数”及相对应的月份缴存资金可放大倍数

目前,存贷系数为0.9,相对应的月份缴存资金可放大倍数见下表:

重要提示:上面的贷款额度仅是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代表实际可以贷到的金额。实际可贷额度还要根据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人最高额度70万元,单缴存人最高额度40万元)、扣除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缴存人还贷收入比、缴存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

该缴存职工在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期间,总共缴存了12000元、提取了5000元,在2023年1月申请贷款时的缴存余额是7000元。经加总计算得出贷款额度是23400元,因贷款额度最小取值为千元,因此该缴存职工贷款额度为2.3万元。

相关问答:公积金月缴存800元能贷款多少一般公积金的贷款金额为公积金余额的10倍到20倍不等。正常情况来说,800元公积金余额能贷到的余额在8000元到16000元之间。但是国家有另外规定,公积金余额不满10000元的,贷款是按照10000元计算。就算公积金余额只有800元,但实际上也是按照10000元计算的,能贷款的金额大约在100000元到200000元之间。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指个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所能申请的最大贷款金额。只有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6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才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贷款条件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20%;贷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的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按使用配偶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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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2025年01月1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采用2025年01月12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35%,5年期以上LPR为3.85%。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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