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28-12329。
成都市从1992年开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2002年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2004年8月成立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主任为胡旭光。12月底,机构调整工作基本完成,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正局级事业单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在邛崃、蒲江、金堂、大邑、新津、郫县、崇州、龙泉驿、彭州、都江堰、新都、青白江、温江、双流十四个区(市)、县设立了垂直管理办事机构。各区(市)、县管理部的主要职责由基本职责和授权职责两部分组成。
履行职责范围:本区(市)、县所属行政区域
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受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转移、封存、托管等申请;
受理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受理及初审公积金委托贷款合作项目的申请;
受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申请;
负责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回收、催收等贷后管理。
核算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和职工个人明细账;
核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明细账;
办理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的账务核对;
核算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委托业务手续。
4、住房公积金银行存款账户的使用管理
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发放、本息回收;
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业务档案;
管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档案及贷款合作项目档案。
中心法人授权各管理部负责人,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前提下,依据本协议在所属地区行使下列管理权限:
1、审批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
2、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补缴、转移、封存、托管等申请;
3、审批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交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4、审批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
5、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申请;
6、审批办理本区域内的跨行资金(200万元以内)转账手续。
1、城南服务大厅服务热线:028-85324726
2、城北服务大厅服务热线:028-86436775
3、城东服务大厅服务热线:028-84350774
4、城西服务大厅服务热线:028-64064608
5、新都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3995136
6、龙泉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4854180
7、温江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2728061
8、青白江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3611321
9、都江堰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7290123
10、崇州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2313871
11、彭州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3885794
12、邛崃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8764330
13、金堂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4997702
14、蒲江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8554268
15、大邑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8296912
16、双流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5815585
17、新津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2523108
18、郫都管理部服务热线:028-87864707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成都公积金提取电话号码是多少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成都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