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市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什么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市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什么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成都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成都市公积金最低标准即是缴存基数下限,是1650元/月,具体规定如下:成都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498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二、成都公积金查询密码是什么成都住房公积金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四位+00。例如,身份证号为:11010819000509 123 X,那密码就是9 12300。如果忘记可以找 12329公积金热线查询。三、成都公积金缴存比例成都2019年度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有住房公积金差异化比例缴存需求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四、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综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成都市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什么的解答,总的来说,对于成都市公积金最低缴费基数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现有的政策规定中就是这样了,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律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成都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成都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来说,计算方法为:基数上限=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按上年各职工月工资总额除以上年在岗职工人数计算)×3。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应当根据具体政策和规定进行计算,并以官方公布的数据为准。此外,在开展相关业务时,应当遵循相关规定和流程,确保操作正确合法。
3、如何确认自己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可以通过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热线进行查询。同时,为了避免数据不准确或变更情况,建议定期关注官方信息和政策变化,确保自己的缴存基数计算正确。
4、成都市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上一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用户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需要仔细了解政策和规定,并遵循相关流程,确保操作正确合法。同时,建议关注官方信息和政策变化,确保自己的缴存基数计算正确。
5、《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职工应当按照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与职工月平均工资之间的较高者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但不得超过上年度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消息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
现将2022年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及有关事项消息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
二、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数据,2022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调整为27790元。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我市各区(市)县辖区内对应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21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1970元。缴存基数下限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022年成都统计局公布了2021年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21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857元,比上年增长9.9%,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增长9.4%。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11159元,比上年增长9.0%,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13853元,比上年增长9.0%。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781元,比上年增长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