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提取公积金线上提取流程包括注册并开通网上服务、登录并选择提取业务、填写信息和上传证明文件、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以及审核通过并提取公积金等步骤。
2、首先,需要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者现场服务窗口完成个人注册,并开通网上服务。在注册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公积金账号等相关信息。
3、完成注册并开通网上服务后,可以登录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或者手机APP。在首页找到“提取业务”模块,点击进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提取类型,例如购房提取、租房提取、离职提取等。
4、在选择提取类型后,需要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提取金额、提取原因等。同时,需要上传必要的证明文件,例如购房合同、租房协议、离职证明等。请确保上传的文件清晰、完整,以便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核。
5、填写完信息和上传证明文件后,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提交后,公积金中心会进行审核。审核时间根据不同情况而异,请耐心等待。
6、如果审核通过,公积金中心会将提取的公积金打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此时,可以在网上查询提取进度和结果。
7、成都提取公积金线上提取流程包括注册并开通网上服务、登录并选择提取业务、填写信息和上传证明文件、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以及审核通过并提取公积金等步骤。在操作过程中,请确保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文件真实、完整,以便顺利通过审核并成功提取公积金。
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9、(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0、(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12、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1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15、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在网上查询成都住房公积金信息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访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在网站上进行查询。首先,需要打开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方网站,然后点击“个人查询”或“单位查询”按钮,输入相应的账号和密码,即可查询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2.通过手机APP查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手机APP,可以在手机上下载安装,然后输入账号和密码登录,即可查询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3.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可以关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微信公众号,然后绑定个人账号,即可在微信公众号上查询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信息。
以上是在网上查询成都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几种方法。具体查询流程可能因不同的平台而略有不同,但大体上都需要输入账号和密码进行身份验证,然后即可查询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缴存记录、提取记录等信息。
在进行网上查询时,需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安全,确保输入的账号和密码不被泄露。同时,如果遇到查询不到信息或信息有误的情况,可以及时联系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和处理。
成都公积金登不进去的营业其实有很多种的,大概是因为成都公积金网站的网络问题,所以无法登录,也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网络问题。
(1)购买自住住房,建成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存款人本人或者配偶为房屋所有权人;
(2)提取出租自住住房的,缴存人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出租自住住房;
(3)对于全额提取,存款人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4)如果存款人定居国外或抵达香港、澳或台,他可以申请定居国外。
1.撤回申请时间:批准文件批准后12个月内一次,以后年度不撤回。提取金额(以100元为单位)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费用(以支付建筑款或购买建筑材料中载明的金额为准),也不得超过申请时职工及配偶上月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提取范围:业主及其配偶。一次性提取,以后年份不提取。
2.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支取的决定;经审查不批准撤回的,应当告知理由。
3、单位为员工代办提取的,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单位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出票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联名卡员工提供用人单位签字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及出票人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员工开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支取范围:存款人可申请专项支取和非专项支取业务,其中,专项支取业务是指支取购买自住住房、支取自住住房建设款、支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支取租住自住住房、支取满年龄、支取境外居留、支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