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多数上班族都有五险一金,其中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申请房贷,而且还可以提取出来支付房贷本息,不同地区的规定不同,以成都市为例,大家要准备以下申请资料,具体详情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2、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住房贷(借)款合同。
3、银行打印的3个月已还贷明细,或有3个月已还款明细记录的还款存折。
4、部分或全部提前偿还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当期部分或全部已还款清偿凭证。
5、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本人I类银行储蓄账户。
6、提取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
7、《成都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1份。
8、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2012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9、职工或配偶户籍地或工作地证明。(房屋地址在成都行政区域内的无需提供,以成都无房省内购房情形提取公积金的无需提供)。
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贷需要以下材料: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人银行卡复印件本市购房办理了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的,需提交经办银行贷款部出具的贷款信息,异地购房提取偿还贷款本息的,需提交银行出具的购房还贷记录,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只属夫妻一方姓名的,办理提取时提交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房贷有以下流程:
1、银行先办理银行贷款结清证明;
2、带好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还有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费发票,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到住房置业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证和退保手续;
3、去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带好担保公司提供的抵押证,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身份证原件办理抵押注销。
综上所述,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还房贷。住房公积金是一项为职工提供的一种公共福利,旨在帮助职工积累购房资金,提高职工的居住水平。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取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还房贷,减轻还款负担。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一定的条件和限制,如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等。此外,提取公积金还房贷需要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具体操作可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提取公积金还房贷需要准备《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复印件在初次还贷提取时提供)、银行出具的《提前结清贷款情况证明》、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如果用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公积金的,首次提取提供借款合同、公积金管理中心加盖印章的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明细单。
通常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而且必须是对月支取即每年只能提取从房贷发放的月份到次年同一月份的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还房贷的要求具体如下:
1、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及配偶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而且必须是对月支取即每年只能提取从房贷发放的月份到次年同一月份的公积金。
2、每次的提取额度不可以超过过去一年中总的还款金额,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累计提取额不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3、第一次提取不可以超过剩余的贷款余额,职工及其配偶累计的提取额不得超过贷款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