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抚顺尚未开通公积金网上查询,你可以按下面方法查询
2、(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
3、(2).拨打抚顺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
4、于1993年7月正式组建,时称抚顺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内设“三部一室”。1997年8月,更名为抚顺市住房资金管理局,机构级格为副局级。
5、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大街19-2号
6、电话:0413-7586511 0413-758655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