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1、首先要准备辞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2、本人携带辞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3、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4、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5、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他们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新疆住房公积金提取最新政策如下:
1、购买首套住房: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住房的,可以在缴存满1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可提取账户余额的30%;
2、二手房交易:职工在新疆地区内购买二手住房的,可以在缴存满1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可提取账户余额的30%;
3、租房:职工在新疆地区内租住房屋的,可以在缴存满1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最高可提取账户余额的12%;
4、大病医疗:职工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罹患重大疾病需要支付高额医疗费用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可提取账户余额的50%;
5、还房贷:职工购买住房贷款,可以在缴存满1年后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可提取账户余额的30%。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综上所述,在职期间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购房、贷款、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等。同时,不同地区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对于提取条件和操作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操作应当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进行。建议个人在提取前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